愛潤妍再曝傳銷案,一代理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8萬元
8月20日,美商社發現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發布了一起有關愛潤妍網絡傳銷案的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2017年9月,被告人高某參加東營愛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營銷,成為普通會員。2017年10月,高某向該公司繳納30000元成為總代理,2018年1月向該公司繳納150000元成為西寧市市級代理。
該公司主要以推薦人員繳納費用,向代理人返利為經營模式。高某成為代理人后,在鄭州市東風路富田麗景小區本人經營的服裝店內,利用手機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進行宣傳,組織自己的“愛潤妍團隊”。
2018年3月,高某在鄭州市金水區希爾頓酒店舉辦的“愛潤妍”推廣宣傳會上,發展了趙某、龔某、汪某成為該公司會員。經核實,高某在成為東營愛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期間,共計發展會員層級8層,設計人員829人,推廣人員獲利257320.64元。
據高某交代,愛潤妍主要銷售護膚品,想要成為會員必須掃會員代理的二維碼,進入愛潤妍商城必須購買產品才能成為會員。會員級別從下到上為普通會員、VIP會員、總代、區域合伙人、市級代理、省級代理。普通會員想要成為更高級別的會員必須繳納相應的費用。成為高級會員之后發展下一級會員可以獲得直推獎,直推獎按照會員級別和繳納費用來算。
金水區人民法院認為:高某以推銷產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從直接發展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誘使被發展人員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鑒于被告人高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法院判決被告人高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據美商社了解,2017年4月13日開始,東營愛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聯網上設立“愛潤妍”網上商城,采取發展會員、計酬返利的傳銷模式銷售愛潤妍系列化妝品。
截至2018年9月30日,當事人共發展會員131946人,其中普通會員122885人,VIP會員9061人。經東營開元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018年10月9日出具的審計報告書(東開會審字(2018)第22號)顯示,當事人營業收入137195156.61元,扣除營業成本及稅金129191113.61元。
2018年10月19日,東窗事發,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政府網站公示了一則處罰決定書:東營潤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濱州市濱城區工商局認定為運用愛潤妍網上商城采取發展會員、計酬返利的傳銷模式銷售愛潤妍系列化妝品,沒收違法所得8004043.00元,罰款200萬元,共計1000余萬元
事發后,疑似潤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了一則《關于媒體報道的公開聲明》,承認了因涉傳被罰款1000萬的事實,并稱其經營模式由三級分銷機制改為一級營銷模式。此外,該聲明還表示公司目前運營一切正常。
但沒過多久,11月21日,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則行政裁定書。申請人漢壽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8日向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東營潤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寧波活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東營諾亞方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支付寶賬戶上的資金10000000元予以凍結。最終裁定通過,凍結期限為一年。
而此次金水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意味著愛潤妍繼濱州、漢壽被處罰后,再次面臨涉傳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