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警方破獲“雷達錢包”集資詐騙案 多名創始人落網
8月31日,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等方式吸收資金的集資詐騙案件的起訴書。鷹鑒在該起訴書上看到,該犯罪團伙的多名創始人因構成集資詐騙被起訴。
經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間,被告人郭某平、羅某俊、沈某某與同案人王某、鄭某某、王某某、黃某某(均另案處理)依托廣州展夢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嫘祖鳳凰商城管理有限公司,打著弘揚嫘祖文化、創建“嫘祖鳳凰商城”的名義,以高收益為利誘,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并架設一個投資返利網站。
投資人在投資返利網站注冊賬號后,將投資款以現金、刷卡、銀行轉賬、支付寶轉賬、微信轉賬等方式交付給鄭某某等人后,其賬號每日有投資金額千分之六的提現積分和購物積分返還,提現積分可以兌換成現金提取到投資人綁定的銀行賬戶上,提現需扣除約11%的手續費,王某等人承諾投資者等“嫘祖鳳凰商城”正式上線后,購物積分可在“嫘祖鳳凰商城”上購物。
2017年底,王某向會員宣稱其從美國引進區塊鏈虛擬貨幣“LBC幣”,投資者通過“雷達錢包”網站注冊成為“雷達錢包”會員,稱將來可在登陸“雷達錢包”網站買賣“LBC幣”,聲稱“LBC幣”可在一年內升值50到100倍。
2018年4月13日,王某等人在廣州市增城區增江街“1978小鎮”召開區塊鏈發布會,有約400名投資者到場,王某上臺介紹“LBC幣”的升值空間與發展前景,慫恿投資者購買“LBC幣”。
2018年5月中旬,王某等人將投資返利平臺的收益降低,從原來每日返還千分之六積分降低為千分之一,同期,投資人可在“雷達錢包”網站或其手機APP“雷雷錢包”上充值購買“LBC幣”。王某某與王某等人趁機鼓動投資者購買“LBC幣”,聲稱購買“LBC幣”在一年內將有幾十倍的回報。
2018年5月中旬到2018年6月底,“LBC幣”的價格從上市時的每個約2元漲到3.2元后,急劇下跌到每個0.02元。之后,被告人郭某平、羅某俊、沈某某與王某、鄭某某、王某某、黃某某去向不明。
在此期間,該犯罪團伙的創始人之一郭某平、羅某俊與鄭某某、黃某某在該投資返利平臺設立公共賬號,并綁定羅某俊的銀行卡,由羅某俊負責管理,該賬號的資金由羅某俊提取用于支付公司場地租金和其他辦公開支等。沈某某承擔公司場地部分租金,并將該部分租金交給羅某俊。
至案發,郭某平、羅某俊、沈某某與王某、鄭某某、王某某、黃某某以發揚嫘祖文化為名經營投資返利平臺和LBC幣業務進行集資詐騙,騙取被害人投資金額近700萬元。
增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郭某平、羅某俊、沈某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