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一批涉及民生的新規開始施行保健品、避孕藥等八類藥品不再納入基本醫保
即將到來的9月,又一批涉及民生的新規開始施行。不得變相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道路運輸經營者自主權將提升……
報廢機動車回收更便利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于9月1日起施行。細則從資質認定和管理、監督管理、退出機制、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車主處理報廢汽車有望更加便利。
長期以來,“報廢車賣不上價”是車主報廢機動車積極性不高的重要原因,報廢車回收拆解企業“吃不飽”“收車難”現象較為普遍。
與以往的回收“論斤賣”相比,細則確認允許將具有循環利用價值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出售給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業,經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
為避免報廢車的“五大總成”在非法拆解環節重新流回市場,細則明確,回收拆解企業應建立報廢機動車零部件銷售臺賬,如實記錄“五大總成”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并錄入“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
八類藥品不再納入基本醫保
根據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八類藥品不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這八類藥品為: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含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保健藥品;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主要起增強性功能、治療脫發、減肥、美容、戒煙、戒酒等作用的藥品;因被納入診療項目等原因,無法單獨收費的藥品;酒制劑、茶制劑,各類果味制劑(特別情況下的兒童用藥除外),口腔含服劑和口服泡騰劑(特別規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藥品。
民事訴訟中測謊結果不屬于合法證據
根據最高法9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中委托鑒定審查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測謊結果不屬于民訴法規定的合法證據形式。
新規明確,人民法院將嚴格審查擬鑒定事項是否屬于查明案件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對于通過生活常識、經驗法則可以推定的事實,應當由當事人舉證的非專門性問題,測謊等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鑒定。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示,規定明確測謊結果不屬于民訴法規定的合法的證據形式,只能起參考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鑒定,以避免將測謊結果當作鑒定意見,影響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