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刪除傳銷、房地產項目的負面評論,半年內獲利76萬構成非法經營
相信大家對 " 網絡水軍 " 都不陌生,該群體分工明確,不僅有幫刷評論的 " 網絡水軍 ",還出現了幫刪評論的技術類 " 網絡水軍 ",他們號稱只要給錢,任何平臺你不想看到的新聞,都可以幫你刪除。
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就是這樣一個 " 神通廣大 " 的人,被告人石某某因為自己的任意妄為,將面臨長達 5 年 6 個月的刑期。
鼠標點一點,收入幾十萬
被告人石某某雖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卻有一顆 " 聰明 " 的腦袋。他發現,由于現在網絡十分發達,負面信息傳遞迅速,許多群體都有刪除負面消息的需求,于是,石某某打算做這門生意生財。
雖然石某某本人并沒有掌握高級的刪帖技術,但是他仍自信的攬下了許多 " 生意 "。2018 年 11 月起,石某某通過騰訊 QQ、微信等通訊軟件多次接受高某某等人的有償刪帖委托,若能自己操作的就自己操作,自己操作不了的,就分包給他人,并從中賺取差價。
2018 年 12 月,石某某接受網上他人的委托,為對方提供刪除互聯網負面信息服務,收取對方 4.74 萬元刪帖費用。
2019 年 3 月,石某某接受網上他人的委托,為對方提供刪除互聯網上關于某某房地產項目負面信息的包年服務。
2019 年 4 月,石某某接受高某某的委托,為對方提供刪除互聯網上關于某某非法傳銷項目負面信息的包年服務。
短短半年時間,石某某通過提供刪帖服務,在不扣除轉包給他人需要支出的費用的情況下,共計收到刪帖服務費用 76 萬余元!其中,僅刪帖包年服務,就收取了 61 萬元!
有償刪帖觸犯非法經營罪
2020 年 8 月 13 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石某某非法經營一案。
被告人石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經營數額達 76.04 萬元,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石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被告人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年 6 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 30 萬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非法經營行為 " 情節嚴重 ",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目前,有償刪帖已經發展成為一個 " 產業 ",由于網絡是言論自由聚集之地,當有負面輿論曝出時,當事人不論出于何種理由都希望能夠盡快清除此類信息,于是許多公司和個人就瞄準此種需求,提供刪帖服務,以身試法,此種行為將受到法律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