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又出擊,食品包裝將重新定義?
食品安全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調查發現,85%的消費者信任品牌產品,80%的消費者信任非包裝產品,69%的消費者信任有包裝的無品牌產品。其中,食品標注對于消費者來說至關重要。
近日,《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關于食品不得標注“零添加”等字樣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將一直持續到8月26日,目前獲得多數消費者支持。消息一出,多數商品估計得重新更換包裝了。
圖:人民日報微博
包裝上的細節,看得見的食品安全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食品品類繁多,保質期也有長有短,各不相同。通常我們去買商品,拿到后首先先看日期,翻來覆去找不到生產日期或保質期的情況時有發生;好不容易找到了生產日期,字跡卻又模糊不清。今后,這樣的情況將被明文禁止。
此次的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應當顯著標注,可以印制在白底色的包裝面上;生產日期、保質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食品保質時間不超過72小時的,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應當標注到小時。
同一包裝內有多個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應當標注外包裝完成的日期,保質日期應當標注單個包裝食品最早到保質日期的日期;也可以分別標注單個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
據了解,早在2月,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在全國率先開展的在食品外包裝上增加食用期限標注試點工作,通過在食品外包裝上醒目位置增加食用期限標注提醒,與生產日期、保質期形成了“三位一體”的食品標識,給消費者更多一些安全提醒,有利于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
“請在2020年2月13日前食用。”在西安市未央路人人樂賽高店選購牛奶的市民袁先生,欣喜的發現常喝的一款乳制品的外包裝箱,增加了這樣的一句標識。企業增加提示標注工作這一舉動有效促進公眾明白消費,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悉,規定中還包括: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的,一般食品標識不得強調適合特定人群;鼓勵食品生產者在食品標識上標注低油、低鹽、低糖或者無糖的提示語等。
以后“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樣也不得出現在包裝上,真正添加了啥也要寫清楚;“特供”“特制”“特需”等引導性字眼也不得使用。
食品包裝該如何進行標注才合適呢?
1
食品標識不得強調適合特定人群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進口的食品應該標注中文標識。
“專為嬰幼兒打造”“專為老年人設計”這樣的用語,今后將不允許再出現在食品標識上。征求意見稿提出,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的,食品標識上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合嬰幼兒、兒童、老人、孕婦等特定人群。
2
保健食品必須明示“不是藥”
保健食品警示用語區所展示的版面不應小于所在面20%,警示語使用黑色字體印刷,內容必須包含: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征求意見稿提出,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說明書聲稱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來源的,應當如實標注具體來源地和來源國。
3
食用鹽是否“加碘”必須明確標注
食用鹽加碘的,應當在食品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標注“加碘”字樣并標明碘含量,而且未加碘的食用鹽,需要標注“未加碘”字樣。使用復原乳作為原料生產液態奶的,應當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注“復原乳”字樣,并在產品配料中如實標明復原乳所含原料及比例。標識的“復原乳”字樣應當醒目,其字號應當不小于產品名稱的字號。
4
食品添加劑應標注具體名稱
征求意見稿提出,配料表中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標注其具體名稱,標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乳化劑、增稠劑等功能類別名稱的,還應當在其后標注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記者在一包糕點的外包裝上就看到,食品標識中明確標出,糕點中添加了膨松劑,包括焦磷酸二氫二鈉、碳酸氫鈉等。
5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貯存條件
食品貯藏條件對溫度有要求的,應該標注常溫、冷凍、冷藏儲藏等字樣,而且冷凍和冷藏的需要標注溫度范圍。
6
不得標注“特供”“特需”“零添加”字樣
對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質,禁止標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樣,來強調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使用“特供”“特制”“特需”“監制”等詞語介紹食品的,均被“明令禁止”標注。
幾乎所有得包裝食品也都離不開添加劑,主要是不要拿“零添加”作為賣點銷售產品。
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消費者對食品安全問題應有知情權,生產者也有責任和義務告訴消費者食品里面有什么,所有的原料和配料必須標示清楚,生產者沒有權利謊稱產品不含有添加劑,讓消費者根據個人安全需求選擇產品,增強對食品安全的認識。
來自:納食 文中部分信息來源陜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