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行聊公司”網絡傳銷案
熱直銷網快訊:7月4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咸陽市武功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網絡傳銷案。
廣東省河源市行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行聊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注冊成立。行聊公司旗下有“行聊廣告寶APP”、“行聊商城”、“項目街”、“行聊云倉”等區塊。行聊公司主要通過行聊APP推向社會的“廣告寶”成為其向行聊用戶吸納資金的重要途徑,行聊“廣告寶”于2016年11月11日上線,是行聊APP里面一個具有廣告位出租托管服務功能的區塊。行聊用戶通過購買廣告位后,獲得30天返回本金和獲得租金、推薦獎、代理提成等。
經審理查明, 2017年4月份,被告人譚凡凡經微信好友侯某某介紹,注冊、參與了廣東省河源市行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行聊廣告寶”業務。譚凡凡注冊的“行聊”1號后,又用該號為推薦人,用自己的信息注冊“行聊”2號。
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譚凡凡以口頭介紹、在58同城發布其“行聊”賬號二維碼等方式,向親戚、朋友宣傳“行聊廣告寶”業務,以購買“頭條廣告位”、“行業廣告位”等虛擬商品發展下線,并按照人員發展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以下線人員投資額作為獲利獎勵,從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
根據廣東鑫證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書認定,譚凡凡使用1號“行聊”賬號發展下線層級達11級,直接下線人數556個,下線總人數3277個;使用會員2號“行聊”賬號發展下線達8級,直接下線人數497個,下線總人數1681個。譚凡凡通過下線會員的投資提成(推薦獎)及自己的投資收益等非法獲利約11萬元。案發后,被告人譚凡凡已退交其非法獲利11萬元。
武功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譚凡凡為謀取非法利益,積極發展下線參與“行聊廣告寶”傳銷活動,并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及下線人員的投資額作為返利依據,騙取錢財,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可以適用緩刑。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被告人譚某凡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涉案蘋果8玫瑰金手機一部、銀行卡三張及已經追繳的非法所得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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