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演義云鏈商城”傳銷案告破 四川宋詞演義公司被罰120萬
近日,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崇州市市監局)對外披露了一起網絡傳銷案件。四川宋詞演義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宋詞演義公司)因通過“眾合新零售”和“宋詞演義云鏈商城”網站吸納會員,組織策劃傳銷被罰款120萬元。
宋詞演義北京運營中心啟動儀式現場
2019年3月28日,崇州市市監局接群眾投訴舉報稱,“四川金盆地(集團)有限公司和四川宋詞演義公司宣傳入股28800元,即送每瓶價值800元的‘宋詞演義’白酒6件,同時送5倍積分,該積分可轉化為金豆,1金豆在‘宋詞演義’公司APP抵1元人民幣。其經營活動具有明顯的層級關系、入門費、團隊計酬等特征涉嫌傳銷”。
經執法人員初步調查,四川宋詞演義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成立,通過APP平臺營銷四川金盆地(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宋詞演義”牌白酒,其APP平臺于2018年9月開始運行,根據對投訴舉報人的詢問調查材料以及提供的微信轉賬記錄、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據材料進行分析研判,該公司的營銷行為涉嫌傳銷,于同年5月15日正式立案調查。
經查,四川宋詞演義公司通過其“眾合新零售”網站和“宋詞演義云鏈商城”網站吸納會員,要求被發展會員以認購“宋詞演義”白酒變相繳納費用,成為會員,被發展人員再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發展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
參與人員通過認購800元到28800元不等的“宋詞演義”白酒成為會員后,根據每天以投資金額的5倍積分的2%釋放金豆作為靜態獎金,以分享加速獎、管理加速獎、區域加速獎、推薦用戶升級加速、股東加速釋放獎和董事分紅加速釋放等為動態獎金,發展下線已獲得更多返利和獎勵。
同時會員獲得的收益是通過 APP 中返還金豆,再通過發展下線和會員間交易將交易所得款項支付到會員的銀行卡。
同年8月22日,崇州市市監局以四川宋詞演義公司涉嫌傳銷范圍為由,依法將該案件線索連同相關材料移交至崇州市公安局,并一并抄告崇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崇州市公安局審查,認為無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并于10月21日將案件連同相關材料退回崇州市市監局,恢復案件調查。
四川宋詞演義公司組織架構為顧問團下的總經理制。所有的策劃運營都在顧問團的決定后執行。2019年1月13日后為總經理下的顧問團制,由總經理全權決定公司事務。顧問團成員有 張某、劉某中、楊某、胡某睿、梁某德、仇某、李某全7 人。總經理為李某身,李某身為四川宋詞演義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截止2019年5月份,“宋詞演義云鏈商城”平臺顯示其發展會員3214人。
崇州市市監局認為,四川宋詞演義公司設定經營模式,讓參與人員通過認購“宋詞演義”白酒等繳納一定費用成為會員,根據發展下線人數、投資額,按照動態、靜態計酬方式進行返利的行為完全符合傳銷行為。
本案涉及人員眾多、影響面廣,本應重罰,但鑒于在后期調查過程中,能及時認識錯誤、積極配合調查,積極處理善后事宜,主動消除社會負面影響,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四川宋詞演義公司120萬元的行政處罰。
- 云鏈商城,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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