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逆勢突圍 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存隱憂
● 網紅電商實際上是一種網紅經濟,利用粉絲對網紅的喜愛或者其他因素轉化成購買力,實現變現,與傳統的購物方式相比,其黏性更強,轉化率更高
● 直播帶貨過程中,要防止虛假信息對商品交換產生不利影響,防止對用戶合法權益造成損害,防止直播背后延伸的犯罪行為,避免出現泄露消費者隱私、以次充好等問題
● 直播帶貨的天花板已徹底被打開,它能否為未來一個時期中國經濟的發展持續提供強勁動力,取決于直播電商的創新力和走向。相關部門可抓住產業變革機會,加強對網絡直播等新業態的支持,讓各行各業更好地滿足消費者需求
劉濤、汪涵、陳赫、董明珠……近期,許多名人集中直播帶貨,利用直播平臺,以視頻直播的方式,與消費者直接交流。直播帶貨的隊伍里,除了網紅主播,還有越來越多的娛樂明星、企業家、農民甚至地方官正在涌入。
“老板,你直播了嗎?”成為最近的一句流行語。疫情防控期間,線上產業快速發展,直播帶貨作為一種網絡消費新業態成為潮流。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名人參與直播帶貨,是社會互聯互通程度不斷加強的表現,是一種新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藝術方式。直播帶貨雖然是一個商品交易的過程,但也是具有輿論屬性和社會動員能力的活動,名人帶貨需對自己推銷的商品質量切實負責,不辜負消費者的期待。
名人集中直播帶貨
黏性強轉化率更高
從商界跨領域跳入電商直播帶貨的企業家也不在少數。5月15日晚,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現身京東直播間,開啟品牌福利直播,全場直播帶貨7.03億元,創下家電行業直播帶貨史上最高成交紀錄。
5月17日,上海信息消費“云峰匯”開幕,上海市副市長吳清及各區區長現場直播帶貨。
“相對于傳統電商,網紅直播帶貨這種模式叫新型電商,現在不僅有網紅電商還有社交電商。”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網紅電商實際上是一種網紅經濟,利用粉絲對網紅的喜愛或者其他因素轉化成購買力,實現變現,與傳統的購物方式相比,其黏性更強,轉化率更高。
“網絡直播帶貨本質上是一種營銷。傳統時代的營銷和廣告宣傳等主要是依靠名人對某一特定商品或服務做廣告代言,效率比較低。現在所謂的網紅經濟,就是利用各種營銷手段,包括名人的影響力、感召力和號召力等,直接對某一品牌或商家進行宣傳營銷。其效率比傳統的廣告營銷高得多,且具有商品變現能力、具有即時性。”北京師范大學網絡與智慧社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說。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也認為,線上直播帶貨的形式彌補了公眾因疫情防控不能出門購物的消費需求,打開了商家產品銷售的新渠道。而央視新聞聯合主播朱廣權、李思思、尼格買提等“春晚主持人”的參與更是代表了主流媒體對直播經濟的認可。
“在網絡直播的初級階段,主要是文娛直播。”沈陽城市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教師聞曉彤說,那時候,網絡主播的收入以“粉絲”刷禮物、打賞為主。
2016年,手機淘寶直播平臺“淘寶直播”正式上線,拉開了電商直播的序幕。
4年里,直播電商走過了初創期、快速發展期。據艾媒咨詢測算,2019年中國直播電商行業的總規模達到4338億元,預測到2020年規模將翻一番。
“主流媒體直播帶貨促進了網絡直播經濟的發展。主流媒體長期以來沉淀了品牌認知,通過品牌為直播帶貨進行信任背書,更能獲得消費者的認同。主流媒體通過搭建符合社會主流價值觀取向的主導框架,通過議程設置,起到了良好的帶貨動員效果。”鄭寧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