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來了 | 退貨先交99元服務費,“毒APP”真的有毒!
“除特殊商品外,
網購商品可7天無理由退貨”
這已是眾所周知的法律常識。
但近日有網友爆料,
毒APP竟公然無視國家規定
向消費者表示“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若退貨則需支付近百元服務費。
網購平臺真能有這種操作嗎?
本期【“法條來了”之律師說法】
就給大家講講
關于“網購退貨”的那些事。
成都的郭先生在毒APP上購買了兩件衣服后因個人原因想要退貨,卻被客服告知物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并且客服表示,如果想退貨的話也可以,但必須支付99元的技術服務費。
毒APP收取退貨的
違約金、服務費是否合理?
“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的做法
是否有法律依據?
對此,北京市京師(大連)律師事務所
TMT法律事務中心主任安順律師表示↓
首先,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消費者的權利,平臺收取違約金或服務費當然是不合理的。對銷售者來說,網絡銷售本身擴大其銷售渠道和銷售對象,節約了銷售成本;而對于消費者來說,購買時無法看到實物,所以應當保障其一定時間內的反悔權,并且退貨時的運費一般都是由消費者承擔,這也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防止道德風險。
其次,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已屬于違法行為。消費者保護法第25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除了四類特殊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7條規定,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三種情形,但這三種情形必須經過消費者單獨確認。除了這幾種特殊情形,平臺若拒絕“七天無理由退貨”則屬于違法。另外,無理由退貨權是消費者的權利,如果平臺對消費者進行明確提示,讓消費者自主選擇,而且不是默認放棄,則消費者是可以放棄退貨權的。
最后,遇到此類事件買家可以采用以下4種方式進行維權:一,要固定證據,這是維權的基礎;二,盡可能協商解決,這個過程中要注意溝通的方式;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四,向媒體求助或向法院起訴。
同時,安順律師表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也是行為合理的底線,消費者保護法的設立首先就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客觀上也能促使企業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做企業,別總想著算計消費者,可以多想想如何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贏得消費者的認可,這樣才能做大做強。
定位為潮流產品交易的毒APP已上線5年,
5年本應讓一個企業
擁有一套屬于自己成熟的運營模式,
但時至今日,
毒APP卻被諸多用戶投訴、指責不斷,
甚至無視國家法律法規
用“平臺規則無法解釋”和消費者打太極。
買賣講得是誠信,
交易平臺理應在產品質量與服務上多下功夫,
而不是想方設法避免消費者退貨,
否則可能今天還在潮流前端,
明天就被拍在了沙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