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會員一月內兩曝涉嫌傳銷 被封的環球捕手“換殼”?
社交電商發展到今天,已經成就了多個大規模的綜合型全品類平臺。相較于傳統電商,社交電商主要通過平臺運營,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分享,實現產品銷售。然而,部分社交電商打著“自購省錢,分享賺錢”口號,實則依靠“入門費”、“拉人頭”、“多層級計酬”等方式攬金,已經涉嫌傳銷。
業內人士表示,會員電商模式的核心應該在于確保商品高效流通的前提下,通過會員費來實現商品利潤對消費者的讓利。但斑馬會員卻常常借著“會員”之名,行著“分銷、返傭”之實,這其實就是為了拓展自己的用戶規模而做出的試探法律灰色地帶的行為,未來可能遭遇的風險很大。
針對斑馬會員一個月內被兩次曝光涉嫌傳銷,最高收益管道層級高達6級,以及其與被微信封禁的環球捕手的關系等問題,記者致電斑馬會員官網廉政監察部電話,廉政監察部工作人員稱將轉交市場部處理,但拒絕提供市場部電話及郵箱。截至發稿,記者并未收到斑馬會員市場部回復。
據媒體報道,K女士加入斑馬會員不到兩個月,已經賺了5萬多元,第一個月就賺了3萬多,但這一輕松月入3萬的兼職需要“殺熟”:向身邊親朋好友推銷購買產品,不能保證產品質量,甚至還有傳銷之嫌。
據悉,斑馬會員的用戶分為多個等級,普通用戶在購買了399元或者499元禮包之后成為會員,會員可享受商品會員價,而在會員之上仍有服務商、優秀服務商等多個等級。
斑馬會員APP提示,積分達到300即可升級V1會員,并稱購買指定商品可以快速獲得積分,但與普通電商開放注冊不同,注冊斑馬會員必須要通過邀請碼,這個邀請碼來源于已經成為斑馬會員的人。每邀請一個新會員,提供邀請碼的人及其上家都能獲取傭金。
斑馬會員新注冊會員會默認成為提供邀請碼的老會員的“下線”,如果提供邀請碼的人是會員等級,可獲得99.75元傭金,與此同時,其上家服務商也能收獲99.75元的傭金。而如果提供邀請碼的人是服務商等級則可獲得199.5元傭金。
由會員升級為服務商,需要賣出總額1萬元的會員禮包,也就是需要拉進20-25個新人。成為服務商后,“賺錢”會變得更加容易,服務商可獲得普通用戶購買商品價格減去會員價的25%的額外利潤,同時也可獲得下線會員購物“省錢”部分的20%。
值得注意的是,斑馬會員服務商團隊中,會員的下線可以無限延伸,也就是說,只要團隊會員及其下線不斷購物,服務商每天都能獲得不菲的傭金。K女士稱,“你拉來25個人,這25個人拉會員裂變下去,千人的分裂團隊很快就組建起來了。每個人給你每天貢獻一塊錢的話,一天的被動收益就有一千塊錢了。”
此外,斑馬會員里有一個斑馬優選,這里面的商品傭金可以收取到向下6級。也就是說,上家的下面6個層級中任何一個會員購買或推薦其他人購買了斑馬優選里的產品,上家都可以拿到這個商品價格的5%作為傭金。
記者查詢發現,斑馬會員公司主體為杭州迅蘭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其股東為張麗萍、黃云,實控人為張麗萍。
但據北京時間報道,斑馬會員與被認定涉嫌傳銷的環球捕手關系不同尋常,斑馬會員的創始人“李瀟”與環球捕手CEO“李瀟”為同一人,而環球捕手在2017年因涉嫌傳銷被微信封禁。
在環球捕手APP上,到處都有引導消費者下載斑馬會員App的內容,比如斑馬市集、斑馬集市,以及“環球捕手已經全民升級,快去看看!”的浮窗(點擊就會跳轉斑馬會員APP)。有環球捕手的前員工透露:斑馬會員與環球捕手是同一個管理團隊,背后的創始人都是李瀟,斑馬會員只是環球捕手的換殼游戲而已。
澎湃新聞此前曾報道稱,2016年4月上線的環球捕手,其微信公眾號突然在2017年7月走紅朋友圈。環球捕手宣傳數據顯示,平臺上線5天日銷售額就突破百萬元,30天用戶數破百萬,第8個月注冊用戶突破1000萬。
然而,當年7月底,締造了微商神話的環球捕手被騰訊永久封號,原因是涉嫌傳銷。騰訊稱,“經用戶舉報,平臺核實后發現,公眾號‘環球捕手’涉及多級分銷,目前平臺已永久封禁該賬號,并且清退該賬號綁定的微信支付商戶號。”
變身斑馬會員后,不僅涉傳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其產品質量問題也時常遭到消費者投訴,有消費者稱,斑馬會員存在買了會員不能退、產品質量不好、客服不應答等情況。
搜索新浪旗下黑貓投訴平臺可以發現,關于斑馬會員的投訴超過60條,其中涉及商品質量、虛假發貨、發貨逾期、拒不退款、商家拒絕履行合同等問題,多為電商企業最基本的經營行為問題投訴,也有少量涉及虛假宣傳的投訴。
據反傳防騙聯盟消息稱,一位用戶在斑馬會員購買了Imay煥顏護膚神器三件套潔凈黑頭,按照說明書使用不到一分鐘就把鼻子兩邊搞紫了,而且使用說明書上還有錯別字。而該產品目前在斑馬會員上已經搜不到了。
被投訴的斑馬會員商品往往是大眾認知度較低的商品,一位用戶評價:“就是微商產品!”事實上,在斑馬會員上,“微商產品”非常多,特別是會員禮包里,比如某進口逆齡眼霜、淡紋面霜、美白針、減肥藥、凍干粉精華液、泰國內衣等產品,這些產品在天貓、京東等大電商平臺幾乎無法搜尋到。
社交電商是一種基于移動社交而迅速發展的電子商務模式。與傳統電商以“貨”為紐帶、以網絡平臺為經營渠道不同,社交電商以“人”為紐帶,利用互聯網社交工具,以人際關系網絡為渠道進行商品交易或提供服務。社交電商中信息傳播的受眾更加精確,因為用戶的社交網絡有一定的篩選作用,能夠更精準地找到具有購買能力和購買沖動的消費者。
公眾市場戰略專家、廣州九方馬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王萬軍表示,現如今是分享經濟的時代,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等充斥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作為一種互聯網發展下的“新經濟”形態,分享經濟通過用戶消費和用戶分享以達到推廣目的。
社交電商的誕生,將分享經濟的范圍再一次擴大。王萬軍認為,社交電商不同于“虛擬經濟”,社交電商是對正常產品的分享式推廣。但部分商家打著社交旗號,收取高額入門費,產品銷售價格嚴重背離實際價值,違背了社交電商的發展初衷,有些平臺甚至存在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數量計提傭金和報酬等行為,嚴重者可能涉嫌傳銷。
王萬軍稱,判斷一家公司是否涉嫌傳銷的關鍵在于其實際分銷層級和獎勵制度,部分企業為規避法律紅線而采取障眼法,采用大層級套小層級等方式,以達到表面合法目的,事實上仍涉嫌傳銷。
社交電商具有天然的互聯網基因,是用互聯網思維改造升級傳統行業的利器。王萬軍指出,社交電商規范化發展仍任重而道遠,首先應增強法律意識,依法推動社交電商健康有序發展;其次應加強對社交電商的監管,規范網絡銷售行為,使流量變現的過程更加合理合規。
業內資深人士對記者表示,社交電商是一種發展趨勢,智能手機的普及,移動支付的便捷,物流的方便快速,形成了網絡購物的基本生態。未來隨著5G的成熟和應用,社交電商將會有質的飛躍。
同時,部分新興社交電商存在打擦邊球現象,有些甚至直接違法經營。“他們覺得自己不是直銷企業,不適合用《直銷管理條例》來管理,但是“入門費、拉人頭、多層次分配”等完全符合《禁止傳銷條例》和相關的解釋所禁止的所有特征,受到監管部門打擊和處罰。”
隨著社交電商的快速發展,該行業逐漸告別野蠻生長階段,步入“下半場”,更加規范良性的發展將成為今后的核心趨勢。資深人士認為,社交電商規避涉傳風險需要做到以下“三多”:多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多跟專業人士交流探討;多跟相關部門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