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重大改革 設市場秩序處負責內資直銷企業準入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發〔2014〕12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湘發〔2014〕13號),設立湖南省商務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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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責調整
(一)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下放、調整、增加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予以變動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的職責。
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文件及評標報告備案。
(三)劃入的職責。
將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職責劃入省商務廳。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我省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草案、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省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政策;協調全省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的有關工作,規范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000061,股吧)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并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
(九)貫徹執行我國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省與其他國家(地區)的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牽頭承擔全省商務領域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協助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一)宏觀指導全省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政策;依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準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范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擬訂省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準省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協調管理全省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協調管理多雙邊對我省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省對港、澳、臺地區貿易和經貿合作活動,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全省對外開放口岸的規劃、申報及有關審批工作;協調管理全省口岸工作,推動建立大通關機制。
(十六)承擔會展業促進與管理有關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在湖南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的許可工作。
(十七)承擔全省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指導全省流通領域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八)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商務廳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宣傳、保密、信訪、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省發展開放型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綜合調研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并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擬訂全省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規劃;綜合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
(三)財務處。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與商務工作相關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并下達預算;負責廳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廳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廳機關內部審計和廳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
(四)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省繭絲綢管理協調辦公室)。
擬訂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省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負責重要商品(肉類、食糖、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按照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對酒類、繭絲綢流通進行管理;統籌全省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五)市場體系建設處。
擬訂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制定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擬訂鼓勵類流通設施目錄,規范商業領域投資的市場準入程序,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流通設施建設;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對接;承擔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六)流通業發展處。
擬訂推動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建設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市場秩序處。
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牽頭全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整治;牽頭全省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的有關工作;推進商務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牽頭商務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推動追溯體系建設,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相關工作;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絡;指導商務行政執法;規范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市場準入。
(八)電子商務處。
統籌全省跨境和境內電子商務工作,制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
(九) 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處
牽頭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省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臺建設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省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全省商貿服務業(包括餐飲業、住宿業) 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指導、管理湖南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的許可審批工作。
(十)對外貿易處。
組織擬訂全省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編報全省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統籌制訂在境內外舉辦的國際性商品展覽會等外貿促進活動的參展計劃;負責全省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湘代表機構管理等工作。
(十一)加工貿易處(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擬訂全省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省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科技興貿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促進優化機電產品進口結構的政策措施;負責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進口許可證審批。
(十二)投資管理處。
組織擬訂全省招商引資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規范招商引資活動,指導投資促進活動;依權限核準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依權限核準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省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組織全省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受理、協調外來投資企業投訴。
(十三)承接產業轉移處。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承接產業轉移和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全省承接產業轉移和區域經濟合作工作,以及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的有關工作;負責承接產業轉移項目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指導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四)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
組織擬訂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及境外經貿合作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全省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依法核準省內企業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擬訂省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五)法規和國際經貿關系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全省商務領域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協助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協調管理我省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負責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有關工作,協調管理多雙邊對我省的無償援助和捐贈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目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承擔廳直企業改制改革相關工作。
(十六)亞洲處。
(十七)西亞非洲處。
(十八)歐洲處。
(十九)美洲大洋洲處。
以上4個地區處的職責是:負責指導管理所負責國別(地區)的外經貿業務;擬訂外經貿發展規劃、年度目標任務和促進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省級重大經貿合作項目的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開展相關企業權益保護工作。建立經貿合作和交流機制,聯系重要經貿組織、跨國公司、駐我國使領館經商處,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商處。
(二十)臺港澳處。
負責指導管理全省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業務。擬訂經貿發展規劃、年度目標任務和促進活動計劃;指導全省對港、澳、臺地區貿易,組織完成經貿年度目標任務;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港、澳、臺地區的經貿促進活動年度計劃;負責省級重大經貿合作項目的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協調處理對港、澳、臺經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經貿合作和交流機制,聯系重要經貿組織和跨國公司。
(二十一)口岸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口岸開放、口岸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負責全省口岸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口岸物流園區建設;指導電子口岸通關信息平臺建設;負責一、二類口岸開放和關閉的調查、論證及報批驗收工作;承擔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具體工作。
(二十二)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經貿人員出國審批工作管理制度,負責出國(境)人員備案;承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省商務廳機關行政編制為158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5名,省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2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紀檢監察負責人、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處長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6名。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廳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五、其他事項
(一)省商務廳投資促進事務局為省商務廳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湖南省電子口岸服務中心為省商務廳所屬事業單位。
(三)省商務廳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劃,省商務廳負責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計劃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
2.境外投資管理。原油、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省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省商務廳核準。
(四)省商務廳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1.藥品流通管理。省商務廳為省藥品流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研究擬訂我省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負責我省藥品流通企業的準入管理和藥品流通監管,擬訂藥品流通過程中涉及質量與安全的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配合省商務廳執行國家和我省制定的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2.食品安全有關職責。省商務廳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關于展會類活動管理的職責分工。
省商務廳負責牽頭擬訂湖南會展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會展業發展的政策和意見,并指導實施;按歸口對報省委、省政府審批的各類展會活動提出審核意見,按歸口負責全省展會日常管理工作;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運作模式舉辦展會類活動。行業協會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管理,規范各類活動舉辦行為。
(六)關于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職責分工。
省商務廳負責全省商務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省知識產權局承擔全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全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組織協調。
(七)關于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省商務廳負責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負責全省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省交通運輸廳參與擬訂全省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八)省商務廳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正處級,后勤服務事業編制暫維持現狀,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人員只出不進。
六、附則
本規定由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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