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惠”特大傳銷被查 代理商獲刑7年受罰100萬元
一套“海之惠”化妝品要2900元,是不是有點貴?如果單單貴也就算了,可很多人花了錢卻從未見過這個化妝品,因為它壓根就不存在。
其實,“海之惠”不過是騙子吹噓出來的一座“海市蜃樓”,一個用來將親朋好友坑蒙拐騙進傳銷窩點的巨大謊言。
2011年至2014年3月31日,在它的掩護下,傳銷人員在我市潁州區、潁泉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地,先后設立60余處傳銷窩點,發展傳銷人員1000余人,涉案金額達400余萬元。
2014年3月31日晚,我市警方經過縝密偵查,出動多警種警力200余人,在阜城某大酒店一舉將這個正在進行集會的傳銷組織58名成員擒獲。
10月28至30日,潁州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涉案59名骨干分子均獲刑并被處以罰金。
200干警“從天而降”,58名傳銷人員被抓
今年3月,湖南男子趙明被網友騙至阜陽。一到阜陽,他就被傳銷組織拘禁起來,失去了人身自由。趁著傳銷人員不注意,趙明逃出傳銷窩點并報案。接到報案后,警方立刻展開偵查,警方順著線索發現,在我市有一個叫做“中國黃氏順興公司”的特大傳銷組織,成員保守估計上百人。
3月31日,警方經過縝密偵查獲悉,“中國黃氏順興公司”傳銷組織骨干成員當晚將在我市某大酒店集會,抓捕時機已然成熟。為保證萬無一失,市公安局組織經偵支隊及阜城四分局200余名警力提前在該大酒店周邊布控。
隨著一聲號令,200余名警力沖入該大酒店,在一樓飯廳抓獲犯罪嫌疑人30人,在三樓飯廳抓獲犯罪嫌疑人28人。經審訊,當晚被抓的大部分是培訓員和代理員級別,胡一一屬代理商級別。5月1日,該組織的最初建立者孟大星在深圳落網。
子虛烏有的化妝品2900元一套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孟大星、胡一一等多人從2011年以來先后加入名為“中國黃氏順興公司”的傳銷組織。該組織由低到高共分五個層級,即會員、推廣員、培訓員、代理員、代理商。
成員以推銷所謂的“海之惠”化妝品(無實物)的名義,在我市從事傳銷活動。
它們采用引誘、欺騙、拉攏等方式,讓參加者以繳納一定的費用獲得加入資格,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的“做單量”作為晉升及返利的依據。
每套“海之惠”化妝品價格2900元,買一套產品稱“做一單”。本人購買1至2套產品成為會員,取得加入資格;本人及下線購買3至9套產品晉升為推廣員;本人及下線購買10至64套產品晉升為培訓員,培訓員以穿西服打領帶作為級別特征;本人及下線購買65至392套產品晉升為代理員 ;本人及下線購買393套以上產品晉升為代理商。
成員達千余人,涉案400余萬元
通過這種人員直接和間接的發展模式,該傳銷組織的規模和范圍不斷擴大。
2012年下半年,孟大星已成為代理商級別。2013年4月份,其下線胡一一、周飛(另案處理)以50萬元買斷孟大星在該傳銷組織中作為代理商行使的職權,接管孟大星的下線管理運作和經營收益,孟大星“出局”。
經查,2011年至2014年3月31日,孟大星、胡一一等59人組織、領導下的“中國黃氏順興公司”傳銷組織,在我市潁州區、潁泉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地先后設立60余處傳銷窩點,積極進行傳銷活動,形成20余個層級,已發展傳銷人員1000余人,傳銷資金累計達400余萬元。
案發后,公安機關已扣押、凍結傳銷資金200多萬元,從傳銷窩點清查出傳銷人員180余人。
令人惋惜,42名犯罪嫌疑人為90后
10月28日至30日,潁州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孟大星等59人組織、領導 “中國黃氏順興公司”傳銷組織一案。開庭首日,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普通群眾和犯罪嫌疑人親屬共300余人旁聽。
“大部分人是90后,最小的1996年出生,還是個孩子。”在聽了犯罪嫌疑人情況介紹后,市民王先生等人倍感惋惜。確實,此案中的“代理商”孟大星1988年出生、胡一一1990年出生,59人中42人為90后,其他全部為80后,低齡化趨勢明顯。
庭審中,犯罪嫌疑人小強面對法官詢問數次落淚,他說,一開始他被騙入傳銷組織,曾反抗過、掙扎過。后來,他被“洗腦”,把好朋友和親屬拉下了水,害了不少親戚朋友。
武漢的王先生是一名犯罪嫌疑人親屬,25日凌晨他坐火車趕往阜陽。當天10點才到法院,由于遲到只能在審判庭外面等候。
面對潁州晚報記者,王先生說的最多的是,“能判幾年,不會太重吧?他還是個孩子”。
“代理商”獲刑7年,受罰100萬元
經過三天逐一審理,10月30日下午,潁州區法院對此案宣判。
潁州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孟大星、胡一一等59人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中國黃氏順興公司”傳銷組織,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經查,被告人孟大星系代理商級別,直接或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250萬元以上,應依法認定為情節嚴重。
其曾是 “中國黃氏順興公司”負責人,對于該傳銷組織的結構建立、人員發展起到了組織、操縱作用,后雖被買斷出局,但其放任胡一一等人在我市繼續發展該傳銷組織,對由此造成的嚴重后果應承擔責任。
被告人胡一一等人直接或者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250萬元以上,均屬于情節嚴重。法院還按照書證、物證、證人證言和勘驗、檢查筆錄、辨認筆錄,對其他人員逐一進行了審判。
為維護經濟管理秩序,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不受侵犯,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及各自的悔罪表現,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規,判決被告人孟大星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被告人胡一一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當天,其他57人分獲一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分別被處罰金一萬元至六十萬元不等。
法院對上列59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上繳國庫。對公安機關已扣押、凍結在案的傳銷資金259余萬元予以沒收。
- 海之惠,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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