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給傳銷人員最高罰款50萬
“把房子租給傳銷人員,除了沒收租金外,還要罰款5-50萬,看來以后出租房屋要多個心眼,千萬不能讓傳銷人員鉆了空子!”5月20日,鷹山社區(qū)居民黃藝拿著“遠離傳銷,共建和諧”的宣傳單在“拒絕傳銷,從我做起”橫幅上一邊簽名一邊說。當天,我市禁止傳銷進社區(qū)活動宣傳教育活動在鷹山社區(qū)正式啟動,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奇達、市政府副巡視員蘇耀輝與各打擊傳銷成員單位參加啟動儀式。
傳銷已成為危機社會安定的毒瘤。在打擊傳銷斗爭中,我市一直堅持“露頭便打”的原則,多次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取得一定成效。此次活動旨在動員社區(qū)居民和廣大市民都行動起來,共同抵制,參與打擊傳銷,讓傳銷在社區(qū)無立足之地。今后,打擊傳銷部門將加強出租房管理,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與個人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違者,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活動現(xiàn)場,社區(qū)居民踴躍在“拒絕傳銷,從我做起”大型橫幅上進行萬人簽名活動。市打傳辦還采取寓教于樂的形式,安排打擊傳銷文藝演出,讓社區(qū)居民在娛樂中了解傳銷對社會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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