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業亂象調查 玫琳凱校園直銷
一批在外打工的永州人接觸完美之后,依靠老鄉帶老鄉的模式,使得完美在永州迅速發展壯大,而且在永州地區產生了好幾個高級別的完美領導人。
一位知名直銷業咨詢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直銷行業確實有很多說不清楚的地方,其中,上下線的提成薪酬制度、囤貨沖業績等,仍是擾亂直銷行業秩序的幾點污垢。多位直銷員向本報記者介紹,大部分直銷公司并沒有線下“提成”這一款項名稱,但這筆錢是實實在在發到了業務員手里的。
“你發展越多的人來辦卡,銷售的產品越多,賺錢的機會就會越大。”郝偉做直銷行業后,幾乎將周圍的好朋友、同事逐個勸說了一遍,甚至把自己的弟弟都發展成了下線。“只要有人愿意開卡,我們都會把他發展成下線。”
比如加入到完美,只要開卡就可以享受消費折扣,另一方面,一旦積分達到直銷員的標準,就可以從發展的“團隊”身上提取報酬,直銷員根據團隊銷售額的多少,享受不同的提成標準。因此,直銷員想要有更多收入就要拼命地發展下線,然后再讓下線拼命地發展下下線。
《直銷管理條例》部分條款摘錄
第五條
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不得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第十五條
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下列人員為直銷員:全日制在校學生、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等。
第二十四條
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第二十七條
直銷企業對其直銷員的直銷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能夠證明直銷員的直銷行為與本企業無關的除外。
一位直銷“大咖”講解成功之道
去年,黃益民所帶團隊的總銷售額達數億元。他把直銷看做是一個類似團購的消費者聯盟。
1997年,在朋友的介紹下,聽了幾次某直銷公司的培訓課之后,黃益民正式加入直銷行業。
“頭一個月的銷售額大概是2000塊。”10個月之后,在建立了過百人的銷售團隊后,黃益民的銷售額沖到了8萬元。黃益民介紹,他還算行業里發展平緩的,有人4個月就能做到8萬元的月銷售。
16年里,黃益民直接推薦的開卡業務員一共有100多位,目前,仍然活躍的有20位。而這20人中,已經有6個人達到“穩定市潮的標準。
一個穩定市場每月可以為黃益民帶來2萬元左右的收入,因此,這6個穩定市場每月可以為他帶來12萬元的額外收入。
有業界人士質疑稱,多數直銷企業的產品都是由內部直銷員消化掉的。黃益民則列出一組數據,一個200多億元年銷售的直銷公司,其直銷人員大概為50萬,假如產品不流向市場,那么每個直銷員每年要消耗4萬元的產品,他認為,這是絕對不實際的。
大學生親歷玫琳凱校園直銷
青島某高校的王曉是在大三的時候(2009年3月)通過一位做直銷的學姐了解到玫琳凱的。
王曉第一次就花了3500元成為了玫琳凱的VIP顧客。據她介紹,這3500元大概買到了價值6000元的產品,相當于打了6折。隨后王曉又申請成為了玫琳凱的美容顧問。
王曉的第一個顧客就是她在學校舞蹈隊的隊友,是在平時聊天談論護膚問題時無意間發現的。“我還記得當時賣的是一套基本五步的護膚產品,價格大概400多,我6折拿的產品賣出去后大概賺了160塊,后來她也成了我的第一個VIP顧客。”她回憶稱。
但是在大學校園里,并不是所有同學都接受玫琳凱的這種校園直銷方式。記者聯系了幾位曾經接觸過玫琳凱直銷的同學,他們大多表示比較反感玫琳凱的這種直銷模式。
《直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明文規定,全日制在校學生、教師、公務員等人員均為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的對象。
整治直銷業亂象還需完善法律法規
目前,我國已有約三十家內外資直銷企業獲批從事直銷經營活動。雖然國家也頒布了相關法律法規來約束該行業,然而這個行業卻并非那么規范。
著名直銷行業專家、資深反傳銷人士李旭告訴記者,目前我國直銷行業存在很多不規范的問題。首先在產品方面,部分直銷企業存在價格虛高、產品質量不過關以及虛假宣傳等問題。“很多直銷企業的直銷員在推銷產品的時候,存在夸大產品功效的情況,還有的直銷員把保健品當作藥來宣傳,誤導消費者。”李旭表示。
此外,部分直銷企業在經營運作上也存在很多問題。“比如一些直銷企業會收取高額的加盟費,或者規定必須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才能成為直銷員,這也算一種變相的入門費。”李旭指出,“還有很多直銷企業采取團隊計酬的方式,以層層返利為誘餌鼓勵直銷員發展下線,這也是完全違背我國直銷法規的。”
康寶萊或涉“非典型性傳銷”
變相“入會費”的收取,高速擴張卻缺乏嚴格監管的俱樂部,以及產品購買人群過度依賴業務員或準業務員……在中國市場潛行的跨國直銷企業康寶萊,繼去年5月卷入多空對決漩渦后,再度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
“康寶萊的行為可以稱為‘非典型性傳銷’,因為不能說這是一家傳銷企業,但它的有些行為確實游走在直銷與傳銷的邊界上。比如變相的“入門費”、銷售返點的多少和層級有關等,都涉嫌與傳銷沾邊。”上海鼎力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山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康寶萊不準經銷商署‘康寶萊’的名字,也是一定程度上轉移風險。如果允許經銷商使用康寶萊的標識,公司承擔的責任將更大。”有資深法律界人士表示。
有直銷行業資深研究人士表示,目前這種不規范是行業普遍現象,國家在法律修訂上可以針對目前的問題再細化,否則就是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