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被指涉嫌傳銷 受害者欲聯合實名舉報
據中國日報網消息 5月29日報道 “挖地溝”、“拉人頭”、“無證培訓”、“亂收費”……安利中國亂象叢生。而所謂的“團隊計酬”及安利默許的“跨區域經營”,更讓一位有十年安利直銷經歷的“高級客戶主任”質疑,安利中國直銷模式涉嫌傳銷。
無直銷員培訓資格人員在講課
“做了一場噩夢”、“地獄之旅”——山東煙臺人劉月映用這樣激烈的字眼來形容她的十年安利直銷經歷。
2000年,她和丈夫李文“熱血沸騰”地加入安利公司,但十多年后,她們幾乎落得兩手空空,“十年心血”付之東流。
“我要剝開安利華麗的外衣,讓善良的人們看到安利的真面目。”劉月映說。
被“挖地溝”與“團隊計酬”
促使劉月映“覺醒”的是一起“挖地溝”事件,她和丈夫李文是直接的受害者。
李文、劉月映于2000年8月先后成為安利公司的個人簽約經銷商,其后“用了近十年青春時光,付出了全部心血”開拓市場并成為高級經銷商。據介紹,期間她們發展了包括王志恒——牟紅巖——卞秀敏這戶高級主任團隊,整個團隊的市場份額每年做到了一千多萬。
“安利采取的是團隊計酬的模式,”劉月映介紹,“比如我發展了一個下線,下線的月銷售額為2500元,我的銷售額為5000元,那么下線只能領取2500元的9%,而我則可領取的是7500元的12%減去下線領取的傭金”,而且,如果下線人員能達到每個月八萬的銷售額,二人則可以拿到百分之四的“領導獎”——卞秀敏團隊就達到了月銷售額8萬。按照這種計酬方式,2008年,夫妻兩人的年收入達到18萬元,“加上年底一些獎金約有20多萬”。
但令劉月映李文始料不及的是,卞秀敏竟被“挖地溝”(膠東用語,類似“挖墻腳”之意)——她帶領自己的團隊“轉換部門”,另投他人。2008年12月,卞秀敏申請退卡,2009年2月,退卡申請生效。
這意味著,李文、劉月映團隊本能從卞秀敏團隊獲得的利益提成,被申作振“憑空”取得。“4%的領導獎等都沒了,這給我們夫妻和卞秀敏的直接領導人牟紅巖、王志恒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劉月映說。
按安利公司《加強治理市場干擾的新舉措》規定,卞秀敏退出李文、劉月映團隊后為12到24個月不能重新加入安利營銷隊伍,情節嚴重者將永久禁止進入,但實際上僅僅5個月后,卞秀敏即加入了同為煙臺市場的申作振團隊。
在劉月映看來,卞秀敏的“叛變”是受到了申作振的“拉攏”。但5月13日,在安利中國煙臺分公司,煙臺業務營運負責人戰冬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否認營銷人員之間相互拉攏,她告訴記者,卞秀敏是由于和上級領導之間合作不愉快才離開原來的團隊。
“她(劉月映)沒有提供出證據來,”戰冬梅表示,劉月映向公司投訴后,她們內部調查、協調了很長時間,但調查的結果是“(劉月映的)指控不成立”。
耐人尋味的是,采訪期間,戰冬梅在跟“領導”匯報后再次面對記者時,開始矢口否認存在“團隊”,否認“團隊計酬”與“4%的領導獎”,“經銷商都是和安利公司直接簽合同,”并稱經銷商都是直接拿公司的提成,相互間的薪酬沒有關系,“4%的領導獎至少2003年就沒了。”
不過,劉月映提供給記者的薪酬明細反駁了這一說法,她的一位同行在電話中也明確表示,“4%的領導獎還有,不過是換了一個叫法。而安利公司在會議培訓的時候,還都會提到‘領導獎’,只是現在的月銷售起步額度提高到了十二萬五千元。”
事實上,安利方面對團隊計酬的忌諱并不難理解。
因為2005年國務院公布的《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明確禁止團隊計酬和網絡直銷。比如,《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而《禁止傳銷條例》則將“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列入傳銷行為。
而安利中國一直試圖規避直銷法規的約束。據2012年8月中國經營報報道,早在2003年,安利公司就規定每個經銷商都與公司獨立簽約,也各自從當地店鋪直接提貨,在安利公司和消費者之間只有一個環節,即安利經銷商。但不為公眾所知的是,在經銷商這個環節卻又暗藏著20個子環節,這就是安利經銷商的20個層級。每個經銷商都隸屬于某個團隊某個更高級的經銷商,這20個層級的安利經銷商總計可以拿到20項傭金。安利20層經銷商的獎金播出率總計達到了稅后營業額的54.3%,實際上遠超直銷法規明確規定的“傭金封底在30%”的標準。
據報道,在安利公司內部,其獎金制度包括九種十二項:個人銷售傭金獎、市場開拓獎金、領導獎金、紅寶石獎金、深營銷總監、全球政策咨詢委員年終獎金等。在這九種十二項獎金中,安利公司只向國家商務部報備了市場開拓獎這一項,將這一比例規定在27%,是為了規避《直銷法》所規定的30%上限。
劉月映也告訴記者,在《直銷管理條例》出臺以前,安利公司每個月末給她發放的獎金,每項都有明細,但直銷法出臺后,安利改為分兩次分別在月初和月末發放傭金,月初發銷售傭金獎,月末發其他11項獎金,合起來稱為市場推廣費,且不再有各獎項明細。雖然獎項的名稱改變了,但是老安利人都知道這一項制度不過是新瓶裝舊酒罷了,總的獎金并沒有發生變化。
中國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對此曾明確指出,安利“采取了團隊計酬的模式”,“實際上是不規范的直銷企業”。
無證培訓與“跨地區經營”亂象
安利中國的“不規范”并不限于此。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在煙臺市場還存在“無證培訓”及“亂收費”等現象。
5月11日,安利煙臺分公司三樓的三個會議室里均“有課”。記者也前往“聽課”。其中在有三十多人參加“培訓”的第二會議室,主講人森軍眉飛色舞地正在臺上講“銷售技巧”。培訓間歇,記者問森軍:“森老師,你講的這些內容需要培訓證才能授課吧?”
森軍:“對的,這是新進員工的培訓課,已經屬于后期。”
當記者他是否有直銷員培訓證時,森軍底氣十足地回答,“有啊,沒有怎么能培訓?”
但安利煙臺業務營運負責人戰冬梅卻明確告訴記者,本地區有直銷員培訓證的只有三人,森軍不在這三人之列。
按《直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直銷企業應當向符合規定的授課人員頒發直銷培訓員證,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有趣的是,在記者說明情況后,戰冬梅又改口為森軍辯解稱,森軍只是在分享他的銷售經驗或產品展示,并不是直銷員的培訓。
而與森軍同步進行“培訓”的其它兩個會議室里,楊九妹在講解銷售方面的內容,劉文文正在向營銷人員展示產品,她們均沒有直銷培訓員證。
記者粗略統計發現,三個會議室里,參會人員共有60余人。有參會人員向記者表示抱怨,經常被要求上交“一元錢”。戰冬梅對此解釋,“收取的是會場租用費,有時會收一點。”
而按《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劉月映告訴記者,這些違規現象實際上普遍存在,目的就是“拉人頭”,想方設法地“拉人”加入安利經銷隊伍。“如果和個人報酬無關,誰會千方百計不顧尊嚴地拉人頭?安利否認團隊計酬,否認有4%的領導獎,那么就請相關部門進行調查,看看該公司是如何給那些高級經理發放酬金的,又是如何計算出來了的百萬千萬的獎金,不是靠千千萬萬的下線傾家蕩產地購買產品產生了巨額營業額,僅靠自己銷售何以拿到如此高額的報酬?不靠發展下線構建網絡,誰又會去從事安利的事業?”
上述中國經營報的報道也指出,正是由于團隊計酬模式的存在,才吸引著一批又一批經銷商加入,然而這些中低層經銷商們卻并不能收獲到安利宣傳中那樣的巨大財富,大量處于基座底層的經銷商只能不斷地以高昂的投入來支撐業績,換回有限的提成回報。“所以安利公司在公開場合非常低調,而許多安利直銷員卻在前方吹牛。安利公司對于這些所有夸大宣傳的態度是絕不公開承認,但也絕不辟謠,公開承認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要負法律責任;公開辟謠則安利人無法再造謠,對銷售不利。”
《直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還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并保證直銷員只在其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
在安利(中國)官方網站上的營銷人員十項警示中,嚴禁跨區經營也是排在嚴禁團隊計酬之后的第二條。
但劉月映告訴記者,“跨地區經營”現象至少在煙臺普遍存在,“我的下線里就有濟南等地的。”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安利禁令規定銷售代表應“專注于本地市場,嚴禁跨區經營”,但令行卻未禁止。劉月映告訴記者,這是因為安利直銷人員可作為推薦人發展外地人員進入自己團隊中,推薦人的下線在辦理會員卡時,要填一份表格,表里就有一項要求填推薦人姓名、身份證號。這樣,下線無論在哪個屬地分支機構辦的會員卡,其銷售業績都會計入原推薦人屬地的業績,屬于原推薦人的團隊。每個人都屬于他上線的銷售團隊,這樣也就做到了跨區經營。而這一切,均由安利的電腦系統完全管理,極為準確。
“總之,一切還都是為了拉人頭。”劉月映評價。
受害人稱欲發《告全國安利受害者同胞書》
在向安利方面投訴未果近一年后,2000年8月21,劉月映憤而退出安利。
據她介紹,自2009年10月往安利總部打電話、寄材料,都“石沉大海”。
2012年2月,她寫了一篇散文《地獄之旅》發到安利廣東總部市場部,隨即安利山東市場部童主任來電稱,“盡快解決此事”。
這次見面,劉月映被問到有什么要求,劉稱“要店鋪改正錯誤,將卞秀敏新卡號撤銷,并由受益人申作振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但這次會談并沒有實際結果。
記者了解到,此后安利方面又和劉月映進行了四次會談,但都不歡而散。“童主任問我,能給我提供什么幫助,安利公司的內部制度都不執行,我們還需要什么幫助?”劉月映認為,安利公司一直在“安撫”她,根本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而最近的一次會談中,劉月映告訴記者,童主任跟她見面的開場白就是:“這次見面不是我愿意來的……”
折騰了三四年,劉月映現已陷入對安利深深的失望中,她寫了一篇《團結起來,我們一起維權——告全國安利受害者同胞書》的文章,準備發到網上,“權當我向政府相關系部門的實名舉報”。
劉月映不知道的是,安利直銷模式早在中國經營報的報道中就被指“是在開歷史的倒車”。報道指出,和沃爾瑪等商超模式相比,以安利為代表的多層次直銷,把現代化商業的高效大規模運作逆轉為每個人單獨的銷售運作,從宣傳產品、進貨、庫存、銷售、送貨、到售后服務全部要每個人自負其責,效率是大大降低的。“安利的營業模式直接導致了營銷效率幾十上百倍地下降,但是由此而造成營銷成本的巨增卻是不需要安利公司承擔的,而完全由營業代表自己承擔。
同時,上級營業代表可以有效地將成本轉嫁給下級,而上級卻還可以拿走下級利潤中的一大塊。這才是安利和傳統商業根本性的不同之處。”
上述報道還指出,“下級的營銷成本會幾十上百倍的急劇上升,要想通過銷售產品來彌補成本,事實上已經毫無可能。因此,絕大部分底層是必然要賠錢的,最后絕大部分人做不下去,離開也是必然。此外,安利的營業代表并非安利員工(如果是員工,則按照勞動法,安利就必須為他們買福利、社保),而都是獨立經銷商,這在法律上意味著安利公司不必對經銷商的行為負責。”
有律師也對記者表示,“劉月映的情況通過法律手段維權非常復雜、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