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開局:國辦出手遏制亂檢查!直銷企業放心干事、安心發展
1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舉是近期國家為有效解決經濟運營中的一系列突出問題,精心推出的一攬子增量政策中的重要一環。該《意見》直擊企業痛點,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的檢查頻次過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各種變相檢查等問題,進行了全面而系統的規范。
《意見》的出臺,不僅積極回應了企業的訴求,更明確傳遞了國家將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堅定信號。對于直銷企業而言,這無疑是一個令人振奮的重大利好,預示著未來將迎來更加寬松、有利的發展環境,企業可以放心干事、安心發展。
嚴劃檢查紅線,斬斷亂檢查黑手
近年來,國家采取了一系列硬核措施有效遏制了亂檢查現象,切實為企業松了綁、減了負。但涉企行政檢查中仍存在事項繁多、頻次過高、隨意性泛濫等問題。對此,《意見》明確劃定了行政檢查的實施主體紅線:除行政執法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受委托組織外,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實施行政檢查。
為從源頭上斬斷亂檢查的黑手,《意見》提出了“四個嚴禁”:嚴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以各種名義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插手行政檢查;嚴禁將行政檢查外包給中介機構執行;嚴禁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參與行政檢查。
削減檢查頻次,實施智慧監管
《意見》要求最大限度削減入企檢查的頻次。明確提出:凡是能通過書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監管等“非接觸式”手段落實的監管任務,一律不得踏入企業實施現場檢查。同時,強調能合并的檢查要堅決合并,能聯合的行動要果斷聯合。這無疑是給那些亂檢查的行為戴上了一副緊箍咒。
此外,《意見》還建立了分級分類檢查制度,為行政檢查劃定了清晰的邊界和框架。更令人振奮的是,它要求有關主管部門必須在2025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開同一行政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行政檢查的年度頻次上限。這一硬性要求,無疑是將行政檢查的“權力清單”曬在了陽光下,讓企業和公眾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規范行政檢查行為,“五個嚴禁”“八個不得”
《意見》提出了“五個嚴禁”和“八個不得”的嚴明紀律,為行政檢查行為劃上了清晰的紅線,也給企業吃了一顆定心丸。
“五個嚴禁”直擊行政檢查中的亂象:嚴禁逐利檢查、嚴禁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嚴禁任性處罰企業、嚴禁下達檢查指標、嚴禁變相檢查。
而“八個不得”則更像是一道道堅固的防線,守護著企業的安寧:
1.不得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
2.不得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3.不得由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或者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
4.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
5.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場
6.不得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動輒責令停產停業
7.不得將考核考評、預算項目績效與檢查頻次、罰款數額掛鉤。
8.不得以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行檢查之實
這些措施都是直擊企業痛點的實招、硬招,為直銷企業等市場主體送來了實實在在的利好消息。在這些措施的保駕護航下,企業一定能夠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加美好的明天。
直銷企業應誠信經營,共促市場健康發展
總的來說,《意見》從源頭遏制、過程杜絕和行為規范三個層面完善了行政檢查體系,旨在提升行政檢查能力,為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依托。這不僅是對行政檢查行為的一次全面梳理和重塑,更是對企業發展環境的一次深度優化和升級。
然而,《意見》的出臺并不意味著行政檢查會“放手不管”。相反,對于人民群眾十分關切的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領域,以及群眾投訴舉報或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問題,相關部門仍將嚴格進行檢查,確保檢查務求實效、不走過場。
在此基礎上,《意見》特別強調要強化數字技術賦能,加快建成全國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破除信息壁壘,實現執法監督的精準高效。這意味著,行政檢查將更加有針對性、更加高效,企業不應抱有僥幸心理,任何違法違規行為都將無處遁形。
面對這樣的新形勢,直銷企業需要清醒地認識到:規范與監管并不是束縛,而是引導與保障。企業應該積極響應《意見》的引導,主動規范自身經營行為,預防并糾正違法行為,以合法合規的經營贏得市場的認可和尊重。同時,直銷企業還應不斷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總之,《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的出臺,為直銷企業等市場主體創造了更加寬松、有序的發展環境。企業應珍惜這一機遇,秉持誠信經營的原則,不斷提升自身實力,共同推動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特別聲明:部分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