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區所三級聯動 落實化妝品集中專項治理任務
為宣傳貫徹《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落實“全國藥品安全宣傳周”宣傳任務,進一步落實化妝品經營主體責任,8月27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新城區市場監管局、錫林北路市場監管所召集新城區通達市場化妝品交易市場開辦者及入場化妝品經營者,聯合開展化妝品集中治理動員會,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四級調研員王麗虹、新城區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綜合執法大隊隊長陶偉慶及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了動員會,通達市場化妝品開辦者及入場商戶100余人參加了會議,共發放《全市化妝品經營使用應知應做手冊》100余份。
會議圍繞《全市化妝品經營使用應知應做手冊》,從責任依據、責任清單、責任措施和法律責任四個方面,對化妝品市場開辦者、入場化妝品經營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三方主體責任進行了詳細解讀,有效提升了化妝品經營者法律意識和管理意識。會議結合化妝品市場存在的風險,對化妝品經營者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轉變并調整經營管理意識,嚴格經營管理。要認真學習《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理解掌握化妝品風險管控、分類管理、注冊備案等法律制度,樹立正確的化妝品經營管理理念,確保化妝品風險管控的可及性。二是要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把進貨查驗。要認真貫徹執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嚴格落實“三查驗”,索取“一張憑證”,建立“一本記錄”,確保化妝品產品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三是要堅持問題和結果導向,認真自查自糾。認真學習掌握《全市化妝品經營使用應知應做手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進貨查驗制度,主動開展自查,對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的,要立行立改;同時,市場開辦者要履行管理義務,監督各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監督入場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對拒不落實的,監管部門將依法進行立案處理。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動員部署要求,緊緊抓住市場開辦者這一關鍵,監督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完善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入場化妝品開辦者履行主體責任,切實規范化妝品市場經營行為,發揮化妝品交易市場的示范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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