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妝品用“美白”做噱頭?罰!
炎炎夏日,一些通過物理遮蓋形式達到美白效果的化妝品深受歡迎。不過,化妝品上“美白”這兩個字可不能隨意標。8月15日記者從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獲悉,某網店銷售一款眼霜宣稱“白到發光”,但實際上該產品并無“美白”功效,該網店因虛假宣傳被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罰款2萬元。
白云區市場監管局通過網絡監測發現,網絡平臺某網店上一款眼霜宣稱“15天到一個月能把眼袋抹沒”“讓你那皮膚白到發光”……這些宣傳是真的有效,還是夸大其詞?對此該局對該網店展開調查。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用于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我國對特殊化妝品是實行注冊管理。”該局執法人員介紹,經檢查,該公司銷售的眼霜沒有特殊化妝品注冊證,屬于普通化妝品,并無“美白”功效,該商家涉嫌虛假宣傳,其行為違反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定。目前,該公司因虛假宣傳被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罰款2萬元。
據悉,為規范化妝品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用妝安全,近期,白云區市場監管局通過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加強網絡監測力度,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對化妝品虛假宣傳、產品質量、商標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今年以來,該局已對轄區29家涉嫌違反市場經營秩序的網絡銷售化妝品的商家進行立案查處。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當下越來越多的人注重個人形象,個別不良商家抓住消費者的這一心理,利用各種網絡平臺進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在此,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愛美人士,在網購化妝品時,一定要謹記:選擇正規渠道,注意查看商家的營業執照、資質認證等信息;仔細辨別產品真偽,觀察產品的包裝、標簽、噴碼等信息;主動了解產品知識,可到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特殊化妝品許可批件或普通化妝品備案信息等方式獲取相關信息,進一步提升辨別真偽的能力,以免上當受騙
來源: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芮穎、吳少銳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芮穎、吳少銳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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