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保健食品“陷阱”! 守護老年消費安全
隨著健康意識的提升
保健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長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趁機
利用老年人的健康焦慮
通過夸大功效、虛假宣傳等手段
將保健食品和一些
非法宣稱功能的普通食品包裝成“神藥”
誘導老年人高價購買
嚴重侵害了老年群體的合法權益
案情簡介
近日,虹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轄區內某修甲店正在銷售一款名為“不覺曉牌不覺曉口服液”保健食品。
經查,該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G20040683,批準的保健功能為改善睡眠,適宜人群為睡眠狀況不佳者。當事人在該保健食品的宣傳資料上標有:“不覺曉口服液所含功效成分為總黃酮,具有修復因真菌感染而被破壞或死亡的甲床細胞組織,恢復甲床原有結構和功能,促進指(趾)甲快速生長”的內容。又查明,當事人于2023年7月開始銷售該口服液,為提升銷量,當事人自行制作含有上述內容的宣傳資料,并通過舉辦各類 健康咨詢活動,將有灰指甲康復需求的中老年人引流到店內,在健康咨詢服務中通過面對面口述、展示宣傳資料、微信推送宣傳信息等方式,對消費者作出“不覺曉牌不覺曉口服液”可修復因真菌感染而被破壞或死亡的甲床細胞組織的虛假宣傳。
法律分析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虹口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7655元的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2.選購保健食品要認清、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標志及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依據其功能和適宜人群科學選用并按標簽、說明書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產品注冊信息可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查詢。
3.選購保健食品要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單位購買,并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
4.消費者如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有質疑,或發現存在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請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也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來源:上海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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