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直銷兩個條例修改為何這么難?
自2023年3月2日,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價監競爭“規范直銷和打擊傳銷”工作會議將“推動有關直銷條例修訂”作為2023年的重點工作進行部署以來,直到現在,關于直銷和傳銷兩個條例的修訂,一直沒有進一步的消息。兩個條例為什么要進行修改?修改為什么這么難?哪些因素在制約兩大條例的修訂?
閱讀指南
1.兩個條例修改的必要性
2.兩個條例修改的歷史進程
3.兩個條例修改為什么這么難?
(1)兩個條例修改的爭議較大
(2)行政法規需經特定的修改程序
兩個條例修改的必要性
1.《直銷管理條例》
現行《直銷管理條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至今已18年。18年來,我國社會經濟環境、消費環境、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都發生了巨大變化,特別是隨著互聯網領域移動支付、5G技術、直播帶貨等的飛速發展,使直銷市場高質量發展面臨新的變化,《直銷管理條例》修訂迫在眉睫。
2.《禁止傳銷條例》
《禁止傳銷條例》迫切需要修訂的原因有三點:其一,《禁止傳銷條例》施行于2005年,已顯得落后。其二,司法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三級且30人”的立案追訴標準過高,有些地方要求數十人舉證才會立案,追訴較為滯后。其三,網絡傳銷愈演愈烈,新型網絡傳銷已成為除股市異動、互聯網金融騙局之外的第三種金融災難。
兩個條例修改的歷史進程
1.《直銷管理條例》
2023年3月2日
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價監競爭“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工作會議,推動有關直銷條例的修訂已經被列為2023年的重點工作。
2023年8月
從最開始對新冠疫情的猝不及防,到全民抗疫的眾志成城、共克時艱。
2023年9月21日
在珠海舉辦的“推動直銷業高質量發展”座談活動中,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價監競爭局的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直銷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已經啟動。
2.《禁止傳銷條例》
2016年7月
因新型網絡傳銷越演越烈,推動《禁止傳銷條例》的修訂已經被列為打傳工作的重要內容,工商局將遵從國務院法制辦的總體安排積極開展工作。提出兩個重點問題:一是案件管轄,二是網絡傳銷的取證和監控。
2023年3月2日
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價監競爭“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工作會議,推動有關直銷條例的修訂已經被列為2023年的重點工作。
2024年3月14日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4年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規范直銷打擊傳銷)工作要點》的通知。
兩個條例修改為什么這么難?
盡管關于兩個條例修改的社會呼聲高,特別是在直銷領域,自兩個條例修改消息公布以來,不少業者對直銷行業的發展趨勢做出了猜想。但自2023年3月2日到現在,關于直銷和傳銷兩個條例的修訂,一直沒有進一步的消息,小編認為主要有兩大原因:
1.兩個條例修改的爭議較大
以《直銷管理條例》為例,此次修訂目標之一的“回歸直銷機制和簡化直銷監管協同”是否意味著將有條件地開放“多層次”及牌照準入審批?是否要“開放多層次和團隊計酬”?是否要及如何“解除直銷企業經營的區域限制”?怎么“重新調整直銷產品的種類名錄”?等問題,不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中,爭議都非常大。
此外,條例放開多層次和團隊計酬,對新業態行業和直銷企業來說可能是一件好事,但也有人擔憂:這可能會助長傳銷活動的發展。
2.行政法規需經特定的修改程序
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相關規定,行政法規的修改程序可歸納為三個環節:起草部門起草送審稿、法制機構修改送審稿、送審稿審批、公布與備案。換句話說,兩個條例要經歷三個環節才能最終形成修訂稿,而由于修訂爭議較大,修訂的時間也會相應拉長。
1、起草部門起草送審稿:01.起草部門調查研究,聽取意見→02.草案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國務院決定不公布的除外)→03.起草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協商→04.起草送審稿并報送國務院法制機構審查
2、法制機構修改送審稿:01.法制機構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有關組織和專家等征求意見→02.送審稿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非必經程序)→03.法制機構實地調研、聽取意見→04.意見研究與送審稿修改
3、送審稿審批、公布與備案:01.法制機構將草案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提請國務院審批→02.法制機構報請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施行→03.公布30日后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此外,由于直銷、傳銷兩個條例是由商務部、公安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共同聯合發布,三個部門之間的意見若不統一,也會增加兩個條例修改的難度,而實際上,三個部門關于兩個條例中的部分內容其實還存在不同的聲音。
【特別聲明:部分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