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擴就業不靠“拉人頭”,說清楚這一點很重要
正在熱映的國內首部反傳銷電影《草木人間》,揭開了一幕幕殘忍的傳銷畫面:人性的扭曲、金錢的誘惑、受害者的無助……傳銷到底是什么?傳銷和直銷有什么本質區別?這些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據《法治日報》報道,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教授、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直銷研究專業委員會委員孫選中透露,《直銷管理條例》修訂正在加緊推進中,厘清直銷與傳銷的界限,是此次修訂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之一。
說起傳銷,即便對此了解不多的人,大約也會立刻想到一個名詞——“拉人頭”。的確,“拉人頭”正是傳銷的本質特征之一。直銷和傳銷的本質區別之一,就在于直銷是“賣產品”——進行產品分享和銷售,而傳銷是“拉人頭”——被發展的人員須交納一定費用或者購買一定數量的商品,才能獲得加入的資格。具體而言,直銷是要賣產品,有實物交易,整個過程是產品的流動;傳銷是以賣產品為名,實際是為了集資,整個過程是“人頭”和資金的流動。
直銷是“賣產品”,是合法的經營活動,直銷從業人員的銷售業績,來自于真實的產品銷售,以產品銷售業績為依據計酬。傳銷是“拉人頭”,是非法的詐騙活動,傳銷組織的人員收入,主要來自所拉“人頭”的入門費,一旦拉不來“人頭”,崩盤就是必然的結局。概言之,直銷銷售產品并提供與產品相關的服務,傳銷以詐騙為出發點和目的地,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去年12月,第十九屆直銷產業發展論壇發布的《2023中國直銷行業社會貢獻報告》顯示,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中國直銷行業各企業為社會提供就業崗位超過1500萬個,恢復激活就業人員超過500萬人,新增就業崗位超過300萬個,吸納了大量的城鎮新增就業人員、失業再就業人員以及就業困難人員。直銷雖然不是像傳銷那樣以“拉人頭”為目的,但如果把吸納就業人員比喻為另一種“拉人頭”,那么直銷在這種“拉人頭”方面發揮的作用,其實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把直銷吸納就業人員比喻為另一種“拉人頭”,有利于把兩種截然不同的“拉人頭”進行對比,并從另一個角度看清兩者的本質區別:傳銷實施詐騙的前提之一是“拉人頭”,一旦拉不來“人頭”就要崩盤;直銷吸納就業人員則不靠“拉人頭”,或者說“拉人頭”不是直銷的前提,而是階段性結果,即通過規范經營和模式創新追求高質量發展,從而拉來更多的“人頭”,助力實現擴大就業的目標。
傳銷實施詐騙主要靠“拉人頭”,直銷助力擴大就業不是靠“拉人頭”,把這個邏輯關系和事實真相說清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方面,有利于澄清社會上對直銷和傳銷的模糊認識,進而破除一些人對直銷從業人員的誤解與偏見,也有利于支持相關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加入直銷行業,積極主動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另一方面,有利于相關職能部門準確把握直銷與傳銷的本質區別,以傳銷“拉人頭”之弊反襯直銷“拉人頭”(擴大就業)之利,在修訂《直銷管理條例》時兼顧保護創新發展與完善治理規則,使回歸直銷機制和簡化直銷監管相協同,使發揮直銷優勢與控制經營風險并舉,以創新優化的監管支持直銷業規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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