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出臺化妝品行業廣告宣傳合規指引
“上海發布”微信公眾號3月7日消息,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介紹,為推進本市化妝品產業健康規范發展,發揮廣告對化妝品品牌建設的作用,日前,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上海市藥品監管局根據《廣告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化妝品廣告監管執法實踐,聯合制定出臺《上海市化妝品行業廣告宣傳合規指引》。
《合規指引》共六章四十一條,主要內容有:
明確主體責任。化妝品生產經營者作為廣告主,需對廣告內容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把廣告宣傳活動作為企業合規管理的重要環節,加強廣告全流程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和保存廣告檔案,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處置工作。
堅持問題導向。對市場監管部門在化妝品廣告監測、監管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較為集中的問題,包括廣告導向問題、絕對化用語問題、數據宣稱問題、使用醫療用語問題、功效演示問題、廣告代言問題、虛假夸大問題等等,進行針對性指導,并提出具體合規要求。
滿足創意需要。明確以功效宣稱為核心的化妝品廣告功效宣傳的原則,同時結合廣告活動特征,允許企業根據化妝品功效宣稱的釋義說明和宣稱指引,對功能及其效果作一定解釋和說明,以滿足化妝品廣告多樣化創意需求。
注重特殊人群保護。明確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化妝品廣告宣傳的特殊要求。適用于孕婦、哺乳期婦女的化妝品應進行注冊,兒童化妝品廣告不得宣傳成人功效,不得使用“可吞咽”字樣及食品圖案,以免導致誤食風險,不得濫用兒童化妝品專用標志“小金盾”等。
注重社會共治。鼓勵行業組織加強研究,探索形成符合化妝品行業廣告宣傳特點的詞匯用語表述原則和方式,以行業標準的形式指導行業廣告宣傳。鼓勵化妝品企業、行業組織開展科普宣傳和公益廣告宣傳,服務社會需求,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特別聲明:部分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