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靈芝、人參、西洋參三種原料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原料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發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人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西洋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靈芝》(以下簡稱三個目錄)及配套解讀文件,三個目錄將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原料目錄的人參、西洋參、靈芝三種原料,其原料名稱和品種來源與現行《中國藥典》相同品種項下內容保持一致。
根據三個目錄規定,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備案原料目錄的原料在產品備案時,僅可使用單方原料,不可與其他原料復配使用;對于有多個品種來源的原料,在產品備案時應明確使用的品種。
三個目錄中,人參、西洋參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強免疫力和緩解體力疲勞,產品備案時,允許備案人標注其中一種保健功能,或者同時標注兩種保健功能;靈芝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為有助于增強免疫力。
現有注冊的以人參為原料的保健食品產品比較多,人參生長年限相關規定一直是行業關注熱點。市場監管總局委托中國醫學科學院藥用植物研究所等科研機構開展人參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原料目錄的研究,并對征求意見稿中業界集中反饋的人參使用年限等問題,組織各方監管部門研判,最終確定備案產品的人參使用年限與目前的注冊產品要求保持一致。市場監管總局對既往以人參為原料的注冊產品技術審評情況梳理總結,通過組織中藥業內技術和管理專家專題研討,確定了原料來源、安全指標,提出了以傳統中藥材為原料備案產品的未來監管思路。
人參等3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解讀文件
一 、原料名稱和來源
此次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人參、西洋參、靈芝,原料名 稱和品種來源應與現行《中國藥典》相同品種項下內容保持一致。對于有多個品種來源的原料,在產品備案時應明確使用的品種。對人參生長年限不作限定。
二、原料在產品備案時配伍使用
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基于注冊的單方產品研 究論證確定。在產品備案時,僅可使用單方原料,不可與其他原料復配使用。
三 、產品備案時的功能聲稱
此次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人參、西洋參允許聲稱的保健 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強免疫力和緩解體力疲勞,產品備案時,允許備案人標注其中一種保健功能,或者同時標注兩種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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