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變“神藥”,虛假廣告被處罰
近日,曾都區市場監管局在開展醫療美容行業專項執法檢查中,現場發現轄區某經營場所的電子顯示屏宣傳有“降低膽固醇、保肝排毒、抗病毒、抗腫瘤、延緩細胞衰老、調節免疫力”等涉嫌虛假宣傳內容。
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當事人在自有房產內從事保健食品推廣活動,其系列保健食品是加盟外地某生物銷售公司后網購的,當事人為吸引消費者購買該商品,自行設計宣傳內容,對其店內銷售的系列保健食品宣稱具有“預防高血壓和高血脂、緩解記憶力衰退、具有防癌抗癌”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并利用大門宣傳牌、電子顯示屏、宣傳畫等方式進行宣傳推廣。
針對當事人涉嫌虛假宣傳違法行為,曾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其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給予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和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曾都區市場監管局特別提醒:食品、保健食品的廣告中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廣告經營主體要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廣大群眾應警惕虛假和夸張的描述,身體出現疾病應到醫療資質齊全的正規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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