朸慷:普通食品自稱預防癌癥,五級代理制度包含何種收益?
近年來,隨著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國內大健康產業的發展也變得愈發關注,不少具有保健價值的食品頻頻登上熱搜,納豆就是其中的一種,有相關報道指出,納豆在我國推廣緩慢,相關產品的市場規模也相對較低,2019年約為2.7億元,2021年市場規模約為3.5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14%。近些年來,一些看中納豆產品市場潛力的企業相繼開始布局到納豆行業,山西匯康健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旗下的“朸慷”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朸慷究竟是一個怎樣的項目?朸慷納豆益生菌復合固體飲料當真能夠幫助人體實現減肥、提高記憶力?朸慷復合益生元膳食纖維固體飲料是否真的像官方商城描述得那般可以抗腫瘤、預防癌癥?圍繞著相關產品的受益者案例屢見不鮮,是否可信?該平臺推行的多級代理模式又該如何解讀?
公司背景,現狀如何
“朸慷”的經營主體為山西匯康健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據官方資料顯示,該公司是朸慷旗下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國學傳播,慈善公益,養生養老為一體的公司。經查,該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鄭紅霞為法定代表人和獨資股東,監事為馬學軍,注冊資本為500萬元。
合陽縣利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朸慷旗下產品的生產企業,該公司目前主要生產納豆系列食品。經查,該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大股東為馬學軍,另外一位股東為馬緒平,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據2021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股東的實繳出資額為285萬元,參保員工為0人。
在管理層方面,據官方公眾號“朸慷”介紹,馬軍為“朸慷”創始人,此人有著“中國青年企業家、朸慷LEADCOM品牌創始人、陜西合陽利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等頭銜,2017年創立朸慷運營公司,2020年6月在合陽縣開啟了第一期新零售及渠道討論會,會上討論了新零售渠道以及加盟事宜,并且定下了建立全國無盲區的營銷網絡、幫助百萬合作伙伴收獲事業、讓產品幫助千萬個家庭的戰略愿景,同年9月,朸慷在鄭州舉辦了新品發布會。
普通食品,功效宣傳?
截至目前,朸慷在官方商城當中只推出了兩款產品,一款名為復合益生元膳食纖維固體飲料,在官方商城的包裝下,這款產品被指出具有提高免疫力、改善心腦血管疾病、抗腫瘤、預防癌癥的功效。
(圖:微信小程序“朸慷LEADCOM”)
而實際上,該產品僅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者藥品。調查發現,該產品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為SC10661052402648,由合陽縣利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生產。
另一款名為納豆益生菌復合固體飲料的產品也備受經銷商們的推崇,在官方商城中,該產品被強調能夠減肥、提高記憶力,甚至還能緩解三高、降解血栓。
(圖:微信小程序“朸慷LEADCOM”)
無獨有偶,除了官方微信小程序存在宣傳問題,在官方公眾號“朸慷”發布的題為《2021年百人店長年會圓滿結束》的文章中,也提到了該產品能夠降血壓,緩解三高。
(圖:公眾號“朸慷”)
調查發現,該產品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同樣是SC10661052402648,同樣僅具有普通食品資質。頗為諷刺的是,在官方宣傳材料當中,還存在著這樣一段自相矛盾的表述:本產品不能代替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
(圖:微信小程序“朸慷LEADCOM”)
對于上述材料提及到的“減肥、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效,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保健食品的相關規定,具有上述功效的食品一律歸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同時規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當非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時,可依據《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一)項的規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禁止的情形對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是對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虛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可以虛假廣告對其定性。
至于所謂的“抗腫瘤、預防癌癥、降解血栓”等醫療作用,我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早已明確指出: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官方商城中,納豆益生菌復合固體飲料還被標示出了適宜人群:三高人群、心腦血管疾病人群等。
(圖:微信小程序“朸慷LEADCOM”)
對此,《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早就指出: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的,一般食品標識不得強調適合特定人群。
眼下,為了證明朸慷旗下的普通食品確實具有治病奇效,部分經銷商還在視頻號平臺上發布了多個產品受益者的案例用以宣傳,據相關案例顯示,有一位客戶此前曾患有腦梗塞、心臟病,出院后一直靠藥物治療,但神奇的是,此人接觸到了朸慷納豆產品過后就停藥了,這些病癥再也沒發作過;還一位客戶此前曾患有皮膚病,在使用了朸慷納豆產品之后,皮膚病一下子就好了。
(圖:視頻號)
顯而易見,這些案例的出現,還將涉及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行為。有業內人士指出,任何產品的廣告都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暗示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夸大功能、虛假宣傳或者其他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或涉嫌虛假宣傳。
五級代理,收益幾何
文章的最后,我們再來關注一下朸慷推行的獎金制度,關于制度本身,推廣人員阿軍(化名)提供了如下資料:
一、創客
一套產品的售價為1800元。直接銷售五個客戶,五套產品總計9000元業績即可升級為創客,創客自己銷售獲得32%獎勵,即576元。
直接加盟創客的加盟費為12240元,公司配10套6.8折產品,每套產品1224元(含稅、含運費),零售銷售一套賺576元。
二、社區店
直接銷售5個客戶,五套產品價值9000元;同時團隊累計銷售50套,累計9萬業績,即可升級為社區店,社區店自己銷售獲得32%獎勵,即576元;團隊每銷售一單,按照銷售金額10%計算,即180元。
直接加盟社區店,加盟費10.44萬元,公司配100套5.8折產品周轉,每套產品1044元(含稅、含運費),零售銷售一套賺756元。
三、授權店
直接銷售10個客戶,十套產品的業績為1.8萬元;且團隊累計銷售500套,累計90萬業績,即可升級為授權店,授權店自己銷售獲得32%獎勵,即576元;團隊每銷售一單,按照銷售金額20%獎勵,即360元。
直接加盟授權店,加盟費43.2萬元,公司配500套4.8折產品,每套產品864元(含稅、含運費),零售銷售一套賺936元。
四、旗艦店
直接銷售10個客戶,十套產品的業績為1.8萬元;且團隊累計銷售1000套,累計180萬業績即可升級為旗艦店,旗艦店自己銷售一單獲得32%獎勵,即576元;團隊每銷售一單,按照銷售金額32%獎勵,即576元。
五、董事
考核要求:
1.去掉大區,考核小區200單或者3萬業績。
2.每個月考核,考核不通過,業績沉淀公司。
董事分紅:團隊每月新增業績的5%(自己團隊的業績加權分紅)。
其他獎項:
獎項一、級差獎:在同一條線,創客銷售一單1800元,可直接獲得銷售金額32%,即576元;社區店獲得創客銷售金額10%,即180元;授權店獲得社區店銷售金額10%,即180元;旗艦店獲得授權店銷售金額的12%,即216元。
獎項二、培育獎:A培養的創客B和自己平級時,A可以獲得B收入的10%(只拿銷售分紅收入的10%)。
獎項三、復消獎:原點二次復消6.8折,按零售價3.6折計算收益。
后 記
近年來,新零售行業發展迅速,在促進消費、滿足需求、促進經濟增長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個別互聯網平臺利用網絡途徑進行廣告推廣時夸大宣傳,宣稱普通食品可以治療疾病等問題也時有發生,給公眾的身體健康安全帶來了隱患。對此亂象,有業內人士曾明確表示:作為消費者,我們要有監督的義務,發現有宣傳不規范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應該主動向工商部門投訴。因為虛假宣傳構成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主張“退一賠三”。
至于朸慷在今后會如何發展?圍繞著相關產品出現的虛假宣傳問題,能否得到經營方的重視與整改?對此,微商電商調研將繼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