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警方搗毀長壽3850傳銷窩點 查處十多名傳銷人員
近日,茅箭公安分局東城開發區派出所“平安義警”陳春艷在陳羅村開展治安巡防中,發現一民房內聚集了數十人正在“聽課學習”,便立即向東城所反映。東城所進行前期蹲守和摸排后,認為疑似傳銷組織,便立即集結警力,迅速出擊,連夜查獲并打掉這一傳銷窩點,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優化轄區營商環境,筑牢轄區疫情風險防線。
民警到達現場后,一大股刺鼻的味道鋪面而來,凌亂的房間、昏暗的燈光、30余平方米的房間竟有十余人聚集在一起聽著所謂講師的“授課”。民警迅速核實相關人員身份并詢問相關情況,其閉口不答,后民警發現了他們藏匿的大量筆記本及話術單,并將一行人員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經了解:12月以來,頭目孫某玲以帶領大家“發財致富”為由,聯系朋友從吉林、云南、四川、安徽、江蘇等地來到十堰,孫某玲謊稱自己是某公司高管,負責推銷“某長壽”產品,只要會員發展下線就會慢慢晉升,坐享分紅、每月幾百萬不是夢,對劉某、王某、張某等十余人進行洗腦。孫某玲從多個方面對參與者進行灌輸,部分人員蠢蠢欲動、幻想通過這種手段一夜暴富。
目前,相關人員已移交市場監管所,正在調查中。
問:如何識別非法傳銷的“套路”?
其實,無論犯罪分子多么狡猾,也無論傳銷方式多么隱蔽、多么復雜,只要符合下列方式,即為傳銷行為:
從組織方式看,傳銷組織者承諾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發展他人加入,參加者再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加入,以此組成上下線緊密聯系的傳銷網絡;
從計酬方式看,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
從經營方式看,傳銷不以銷售商品作為最終目的,而以發展人員數量、獲取錢財為最終目的。
群眾要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和理財觀,學法、知法、守法,明辨是非,摒棄雜念,讓違法犯罪分子無計可施、無機可乘。
文章來源:反傳救助中心 ,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