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傳銷 | 警惕!這些都是網絡傳銷
高收益、高回報
發展下線把錢撈
不見面不接觸
線上就把人套牢
如今網絡傳銷防不勝防
這就教教大家如何識別網絡傳銷
網絡傳銷犯罪方式有哪些?
01
傳統型網絡傳銷
該類網絡傳銷是指以互聯網為平臺,借助網絡來推銷道具商品或拉人頭發展下線營利。犯罪分子一般會通過在網站發布招聘信息,以交友、介紹工作等為由誘騙參與人參加傳銷。
02
純網絡化運作的網絡傳銷
該類網絡傳銷從入會、發展下線、信息傳遞、消費返利等均通過互聯網來實現,多以“虛擬貨幣”、 “互聯網金融”等虛擬商品或純概念運作為幌子,會員上下線之間往往互不相識。
03
線上線下同時運作的網絡傳銷
該類網絡傳銷通常都有實物商品,組織者通過線上捆綁線下的方式,將線上網絡平臺或電子商務網站與線下實體店銜接,既利用新型網絡擴散,又采取傳統的方式落地推廣宣傳,線上、線下雙管齊下。
傳銷犯罪的特征
01
傳銷名目合法化。為了達到誘騙新人、混淆視聽、逃避打擊的目的,傳銷組織者往往編織“中國夢”、“脫貧攻堅工程”、 “創業、創新”等合法外衣。
02
傳銷組織專業化。傳銷組織歷經多年發展,其組織形式日趨完善,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管理嚴格。網絡傳銷的組織領導者形成職業犯罪群體。
03
傳銷方式信息化。除傳銷人員利用在原籍的親友、同學、同事、戰友等關系通過介紹、口口相傳的拉人頭“殺熟”式發展下線模式外,傳銷人員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拉人頭的方式日趨普遍,依托互聯網以及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臺,以就業、談戀愛、旅游等名義誘騙不知情人員深陷其中。
提示:如何避免陷入“傳銷”
一是警惕傳銷組織借助虛擬網絡,以“網賺”“網頁游戲”“金錢游戲”“上市融資”“購買原始股”“理財投資”“互聯網購物和電子商務”“免費獲利”“免費購買商品”“消費多少返利多少”“互助投資”“慈善”等為幌子,通過網銀繳納入門費、網上注冊會員或代理商,發展下線,從事傳銷。
二是警惕傳銷組織以政府支持、項目投資為名,打著“光伏發電工程”“資本運作”“33500工程”“西部大開發”“防洪蓄水工程”“市政建設”“國家暗中支持的秘密工程”等旗號,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要求申購份額取得資格,發展下線牟利的“拉人頭”式傳銷。
三是警惕復工復產、畢業季來臨之際,傳銷組織以高額報酬為誘餌,打著企業招聘、介紹好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各種幌子,通過親人、朋友、同學、戰友等社會關系引誘到異地,采取租住居民住宅樓后串門上課“洗腦”、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誘騙逼迫他人參加傳銷的行為。
法律小常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傳銷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傳銷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條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為傳銷行為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通知有關部門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