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孟陳新能源公司組織策劃傳銷被罰150萬元
日前,山東孟陳新能源有限公司運營行為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被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83.778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平市監處罰[2022]18001號)顯示,山東孟陳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運營銷售生物質汽醇過程中,采取的運營模式和計酬方式是讓消費者繳納3000元購買生物質汽醇成為會員,并獲得推薦他人成為會員的資格,推薦他人按照奇偶次序獲得900元、1200元兩種推薦獎勵;推銷業績獎勵累計達到1.4萬元即有資格成立分公司,并根據銷售產品的銷售額,獲得0.5%-3%的扶持資金獎勵。
臨沂市平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山東孟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其行為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行為。沒收其違法所得1837778.00元,罰款1500000.00元,合計罰沒3337778.00元上繳國庫。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山東孟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經營項目有食品銷售、危險化學品經營。
[此文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張慕晨),版權說明:以上文字及圖片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用途,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贊同其觀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權或來源標注有誤,請及時和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