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責任指引 督促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安全責任制
2022年10月25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并印發《全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和安全員食品安全責任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督促指導全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
《指引》在全面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第60號令)基礎上,遵循抓住“關鍵人”理念,即抓住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關鍵少數”,結合安徽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實際情況,細化了三類“關鍵人”崗位職責。
《指引》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是特殊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特殊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研究解決在履職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食品安全總監作為企業特殊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負責人,應建立和完善與本企業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定期對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自查,確保其有效運行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還應根據保健食品注冊或備案的技術要求,制定生產工藝規程,并連續完成保健食品的全部生產過程,包括原料的前處理和成品的外包裝。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及標簽等事項向省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食品安全員從事特殊食品安全管理具體工作,負責落實特殊食品生產過程控制等方面要求,按照注冊或者備案配方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對出廠產品實施逐批檢驗等。
為確保《指引》落實落細,安徽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督促轄區內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根據要求進一步細化制定《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責任》《食品安全總監職責》和《食品安全員守則》,并在顯著位置張貼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