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老同事的盛情邀請,竟是老年傳銷陷阱
2022年年初的一天,劉阿姨退休前的老同事王阿姨約她到公園玩,劉阿姨帶著老伴兒欣然前往。到了之后,劉阿姨發現除了王阿姨,還有好幾個老頭老太太。大家白天一起逛公園、閑聊天、拍拍照,晚上就一起來個小型聚餐。
席間,一位徐阿姨就開始向其滔滔不絕地介紹“老年互助會”,說這個互助會是專門幫助孤寡老人的,用來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是參照國家養老金制度和工會互助會形式而創立的社會主義性質的互助共濟活動,不僅能夠在需要的時候為成員提供大病救援金,還能為養老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種難題儲備資金,號稱“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以老養老,互助共贏”。
劉阿姨聽后非常心動,當時就表示愿意和老伴兒一起參加,幾天后就帶著老伴兒趕赴了徐阿姨的KTV之約,現場七八個人里有徐阿姨帶來的小隊長、會計等等。劉阿姨正納悶兒,這時,徐阿姨才說,參加“老年互助會”需要每個人交3萬元會費,干好了以后會有獎金,現在是第一階段,過完年以后就能返回來2萬元,如果干得好,第二階段能每個人返20萬元。到了第三階段,新來的人足夠多,那就能掙一百多萬呢。
劉阿姨很好奇,怎么樣算是干得好呢?徐阿姨說那當然就是不斷介紹其他的好朋友進來啊,大家又能一起參加會員活動,又能掙錢,互助會里還有互助金池子,如果有誰突然大病之類的,還可以申請互助金救助。
劉阿姨聽了覺得真是好,當時就在KTV里簽了字,出了KTV就去銀行給介紹人王阿姨轉了6萬元。當天,劉阿姨收到了徐阿姨發的一本《新學員須知》,里面是教授劉阿姨如何選擇發展新成員的“套路”。晚上到家一說,家里人意識到劉阿姨可能陷入了傳銷“套路”,立刻向公安機關報案了。
經過查證,這是一個專門針對老年人的傳銷組織,以國家養老政策為名,在老年人群中普遍宣傳,并且具有成熟的話術和發展人員的方式,甚至對拉新對象都有“十要十不要”的嚴格篩選條件,就是專門針對那些本地有退休金的“合格”的“合作伙伴”。“徐阿姨”就是其中一個比較大的團隊的管理人員,他們不斷誘騙新人參與,按照嚴格的晉升次序依次升級,期待將來“出局”獲得一筆高額的收益。
檢察官說法:組織者或者經營者利用這些所謂的“平臺”“組織”發展成員,要求被發展的人員以繳納或者變相繳納“入門費”為條件,獲得提成和發展下線的資格,通過發展人員組成層級關系,并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引誘被發展人員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以養老服務、養老項目等為名騙取老年人錢財的方式層出不窮,案例當中的傳銷組織也在悄然興起。很多不法分子打著國家養老政策的旗號,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不斷引誘老年人繳納費用或者購買服務等方式獲取加入資格后,再去不斷引誘他人參加,形成層級分明的傳銷組織,騙取老年人錢財,最終不僅使得老年人人財兩空,像徐阿姨那樣的組織者、領導者可能還會承擔法律責任。因此,也請廣大老年朋友,一定要擦亮雙眼,防范養老詐騙,遠離傳銷套路。(以上漫畫圖片除檢察官形象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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