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愛晚系”百億養老騙局
王振興(化名)從進入檢察院接訪大廳開始就很激動,這位70歲的老人還未坐下,就從包里掏出和“愛晚系”公司簽訂的投資“愛福家”項目的合同,指給檢察官看里面的內容,嘴里不停念叨著:“這是我一輩子的積蓄,你們一定要幫我把錢追回來啊!”
2018年夏天,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翁良勇接待了很多像王振興一樣因投資“愛福家”項目被騙的老人。2012年12月至2018年4月,曹某銘以“愛福家”項目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資金132億余元,最終造成5.5萬余名集資參與人共計46億余元本金打了水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曹某銘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今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6件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該案是其中之一。
誘惑:
更高的收益,更體面的晚年生活
2015年6月的一天,王振興和老伴兒像往常一樣去菜市場買菜,正在發傳單介紹“愛福家”項目的營業員主動迎上去和他們聊天。“‘愛福家’主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進行藝術品投資。您把錢投資到這里,每個月的收益絕對比銀行存款利息高,還比股市安全,以后也可以優先入住我們的養老社區……”王振興和老伴兒考慮到要投資數萬元,猶豫了。
隨后的三個月時間里,“愛福家”項目的營業員經常邀請王振興老兩口到南京的客服中心,向他們展示“愛福家”項目廣闊的前景。為了打消老人們的顧慮,營業員時常開車組織老人去“愛福家”項目投資的南京滿城芳養老社區進行參觀。“小橋流水、楊柳環繞,別致的房屋設計,休閑區里老人還可以下棋。”王振興清楚記得滿城芳養老社區的模樣。營業員告訴他們,養老社區還有直升機可以提供緊急醫療救助。為了讓老人放心投資,營業員進一步表示,“愛福家”項目在全國十幾個城市都有布局,杭州超越實業公司還為該項目做擔保,但營業員沒有告訴老人,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曹某銘。
王振興帶著20萬元現金去客服中心交了第一筆錢。往后的日子里,看著每個月都能穩定拿到收益,王振興又投了三次錢。直到案發前,他總共投入53萬元。
1955年出生的王麗華(化名)經常看到老人聚在“愛福家”項目的客服中心打麻將、喝茶聊天,很是熱鬧。花5元成為客服中心的會員后,還可以買到打折的雞蛋和食用油。在家無聊的王麗華開始來客服中心消遣時光,隨著和店里營業員交往變多,她也開始投資“愛福家”項目,想著即便以后不住在養老社區,也能多存些養老錢。案發時,王麗華投資的48萬元本金絕大部分沒有拿回來。
投資的老人們幾乎沒有想過自己會被騙。在營業員的介紹中,曹某銘是個“孝子”,對發展養老產業有執著的信念——既可以解決每個家庭的養老負擔,又能讓老人活得更有尊嚴。看著每月到手的收益,老人們堅定地認為“愛福家”項目有光明的前景,會讓他們在年老時有體面的生活,還能給兒女留下更多的資產。
公開判決顯示,2012年12月至2018年4月,曹某銘先后成立并實際控制南京華越健康咨詢有限公司、江蘇愛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福晚投資控股(上海)有限公司、華晚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江蘇福愛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等(統一稱為“愛晚系”公司)。其間,曹某銘利用“愛福家”項目,以年化收益率8%至36%不等的高額回報為誘餌,以簽訂“居家服務合同”“藝術品交易合同”等合同,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進行藝術品投資等為由,聘用、安排畢某、岳某、俞某等人(均另案處理)在江蘇、浙江、山東、安徽、天津等18個省、市成立眾多關聯公司,以散發宣傳單、口口相傳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截至案發,曹某銘累計吸收公眾資金132億余元,最終造成5.5萬余名集資參與人共計46億余元本金未歸還。
崩盤:
資金鏈斷裂,逃往國外成了“紅通”
投資被騙的老人想不明白,為什么看起來如此有前景的養老項目會是集資詐騙?他們想知道自己投資的錢還能不能拿回來?
案件發生后,南京市公安機關迅速展開對曹某銘等人的抓捕行動,南京檢察機關應邀提前介入開展引導偵查取證工作,并組成市、區(建鄴區)兩級辦案團隊。因為曹某銘及其前妻徐某玲逃往國外,2018年5月15日,公安機關對其進行網上追逃,6月3日,檢察機關對二人批準逮捕。同年6月12日,國際刑警組織對曹某銘、徐某玲發出紅色通緝令。三個月后,曹某銘和徐某玲被押解回國。其間,其他涉嫌犯罪人員相繼落網。
“愛晚系”公司多名財務人員證實,雖然曹某銘成立或實際控制多家公司,開設多個投資板塊,但大部分沒有實際經營,即便運營也沒有營利。除了老人投資的錢,“愛晚系”公司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南京滿城芳、杭州滿城芳養老社區沒有養老院相關資質,也沒有相關醫護人員和醫療設備,根本無法滿足老人長期養老需求。那老人投資的上百億元都去了哪里?
“相當一部分資金被曹某銘個人支配使用、揮霍消費。”建鄴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胡瑩告訴記者,“愛晚系”公司資金督導部的樂某交代,從2013年至2017年,曹某銘陸續從公司提現2700萬元。曹某銘的司機陳某供述,他幫曹某銘從公司提取500萬元用于購車,但曹某銘又拿著購車發票去財務報銷。曹某銘和家人過著奢侈的生活,他經常出入南京高檔會所,家里有4輛價值不菲的轎車,單單兩塊百達翡麗手表就高達110萬元。
胡瑩表示,為了營造“正常經營”的假象,不斷吸引新的投資者,曹某銘會從新投資者交納的錢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支付前期投資者的收益。而前期的投資人在嘗到甜頭后,會繼續投錢,甚至拉親友一起加入。曹某銘也給予公司高管和業績好的營業員高額的物質獎勵,鼓勵他們發展更多新的投資者。“愛晚系”公司財稅顧問宋某供述:“各公司總裁級別的人每月最高能拿到20多萬元的提成,做得好的業務員每月也有五六萬元的收入,公司還給銷售業績好的業務員獎勵汽車。”
2018年4月,當意識到資金鏈斷裂后,曹某銘和妻子徐某玲商量離婚。逃往國外前,曹某銘將其與徐某玲名下的房產、車輛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出售,并將含上述款項在內的2098萬元通過他人賬戶轉入33個個人賬戶中。同時,曹某銘還安排他人將用非法集資款購買的字畫、工藝品等藏匿起來。
南京市檢察院審查認為,曹某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曹某銘提起公訴。2019年11月26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對曹某銘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曹某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曹某銘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6月,江蘇省高級法院對該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