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強監管新規背后的意義,內附全網最全宣傳規避詞
7月13日,全國首個省級指引發布,上海直播電商界似乎聽到了“靴子”落地的聲音,之后上海地區針對網絡直播接連做出監管部署。而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也針對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召開800人線上指導會,明確指出直銷企業、電視購物等運用新型數字化工具的違法紅線。
小C帶你全面回顧監管要聞的同時,更想表達的是:強監管的誕生,是不是也正意味著,新型數字化工具正是當下最行之有效的展業模式?在不觸碰法律紅線的前提下,在積極履行經營者各項義務的同時,各種數字化的品牌宣傳平臺也正是當下品牌方優勝劣汰的最佳過濾器。
保健食品不適宜以網絡直播形式營銷
7月13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在官方門戶網站上發布了《上海市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合規指引》,其中第三章第九條明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事先進行廣告發布審查的商品和服務,不適宜以網絡直播形式營銷。”
之前C營銷也曾對文件的發布進行了相關的報道,詳情可回顧:
說到底,不建議以網絡形式售賣保健食品主要還是為了杜絕當前市場存在夸大、虛假宣傳等問題。雖說方法過于“一刀切”,但對于無孔不入的網絡垃圾營銷來說,這樣的做法也能確保萬無一失。
另一方面,在《上海市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合規指引》發布之前,各短視頻平臺對保健品的上架早已經是嚴上加嚴,天貓沒有官方旗艦店,沒有上架天貓的產品,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在任何視頻平臺審核通過的。
所以保健品不建議以網絡直播形式銷售,更大程度上只是為了杜絕夸大宣傳和虛假宣傳的存在,并不是為保健品貼標簽。任何一種產品被消費者接受,無論通過什么營銷渠道,最終靠的還是體驗感知和使用效果,優質的產品經得起任何營銷模式的考驗。
最高罰50萬,網絡直播責任進一步細分
近日,上海最新通過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訂)》再次對網絡直播的相關問題做出規定,并于8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條例明確,網絡直播營銷平臺應當加強對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跳轉服務的信息安全管理;
直播間運營者應當標明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跳轉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未標明實際經營者的,應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責任。
條例還明確,在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時,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應當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
根據修改后的條例,如果直播平臺經營者未履行義務責任,未提供有關記錄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數據等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對網絡直播營銷平臺、直播間運營者以及直播營銷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再次做出強調,這也是此次修訂的一大亮點。
一方面網絡主播最為直播平臺生態中的重要一環,積極納入嚴格的監管中有助于業務長期穩定發展;另一方面,直播平臺與運營者作為主播盈利行為的受益人,理應做到監管職責。
《條例》的修改更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只要經營者積極承擔和履行各項責任和義務,敢于以律己的行為面對監管,面對消費者,在消費者權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符合法律法規的任何營銷模式都是被鼓勵被允許的。
直銷企業應加強對直銷人員的媒介廣告管理
7月15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全市主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廣告單位、網絡平臺、電視購物平臺、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代表近800人召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線上指導會。
其中特別指出直銷企業應加強對直銷人員自行印制的印刷品、公眾號等媒介廣告內容的管理,防止出現違法內容。
其實在當下,運用新型數字化工具展業已經成為常態,不少經銷商嘗試使用公眾號、抖音等平臺來發展事業,但由于缺少相關的認知,往往會在宣傳紅線的邊緣反復試探。
那么如何避免觸碰宣傳紅線?今天C營銷還特意準備了最新版的產品宣傳規避詞匯總給大家,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自行掃碼領取。
近期行業相關的政策接連出臺,也不難看出執法部門對于行業的監管不斷加強,從直播帶貨到媒介宣傳領域無一例外,這也將進一步促進行業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
那么對于行業的從業人員來說,需要做的就是利用各項政策來為自己的業務做指導、設標準,讓整個行業的生態變得更加健康,遠離紅線。我們也相信在監管的高壓態勢下,機會大于挑戰,行業將會迎來良性發展,逐漸找到新形勢下的展業模式,目前存在的亂象只是一時的,能否亂中取勝靠的是敢于打破陳規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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