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額利息為誘餌 非法集資1.84億 坑慘360余人
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吸收360余人資金1.84億元,興義一投資公司老總徐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日前在興義市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據悉,2010年至2015年,徐某某在無相關融資資質的情況下,以投資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義,以支付2%至4%月息為誘餌,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向身邊的親戚、朋友等人非法吸收存款。集資金額從幾萬到3000多萬元不等。其中,約三分之一的資金被徐某某用于放貸,其余的大部分資金用于項目投資。不少集資參與人利息沒拿多少,本金卻搭進去。
“資金主要投在項目上,少部分用在融資方面,對于融資出去的所有項目,我們都采取了追討、協商和走法律訴訟程序。對于我所有對外放出去的債權,已經全面進行了保全,并且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庭審中徐某某表示。
徐某某還表示,“對于未清償的金額,現在的資產已經盤活,所有煤礦、洗煤廠的股份全部被投資收購,變現之后來清退所有債權人的資金,根據清理下來的數額來看,按照國家政策清退大家的資金,不成問題。”
目前,被告人徐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還在審理中,興義市人民法院將擇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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