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喜生活”運營公司因涉嫌傳銷被罰沒30多萬元
近日,信用中國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據觀市監處罰字﹝2022﹞第116號顯示,2022年1月24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位于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長嶺街道長嶺北路中天會展城B區金融商務區東區東五塔5棟1單元18層1號附5號的貴州悟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截圖來自:信用中國
檢查中,執法人員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的電腦中發現《悟喜生活》PPT文檔,其中含“用戶等級:G1。條件:游客在商城消費,獲得≥200積分,即升級為G1。權益:廣告任務0.1%-1%補貼,直推獎勵30%;用戶等級:G2。條件:直接分享10個用戶成為G1,自動升級為G2。權益:廣告任務0.1%-1%補貼,直推獎勵30%,間推20%……”等內容。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經報局領導批準,于2022年1月24日立案。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的規定,現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一、沒收違法所得拾萬零伍仟貳佰零叁元貳角叁分(105203.23),上繳國庫;
二、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上繳國庫。 罰沒金額共計叁拾萬零伍仟貳佰零叁元貳角叁分(305203.23)。
據企查查顯示,貴州悟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8日,注冊資本為300萬元,劉冠州擔任法人,APP為悟喜生活。
據公開信息顯示,悟喜生活致力于應用互聯網技術重構傳統商業邏輯,打破壟斷,以廣告電商為流量入口,促進民族品牌的崛起,賦能線下本地生活服務企業的互聯網app在悟喜商城,你可以隨時隨地購買到官方正品、了解最新鮮的產品信息、參與享受各類活動優惠、查看即時物流、評價和分享喜歡的商品。悟喜商城致力于為悟喜家人們提供高品質的生活服務。
那么,企業涉嫌傳銷如何進行處罰的呢?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