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未獲批區域直銷許可不得開展業務
3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召開了在疆直銷企業分支機構座談會。參會的16家直銷企業簽訂了《在疆直銷企業分支機構自律公約》,并表示,要遵循合法、誠信的原則,堅決禁止經銷人員開展和參與各種有損社會穩定的活動。
據了解,隨著直銷市場的壯大,更多的直銷企業進入新疆市場。截至目前,由國家工商總局和商務部審批通過的27家直銷企業中,進駐新疆設立分支機構的直銷企業達16家。
近年來,我區工商系統加大對直銷企業的監管力度,建立了在疆直銷企業分支機構檔案,直銷監管機制、體制進一步完善。但是,隨著直銷市場的快速發展,凸現和存在的問題也不斷增多。
為堅決防止名為直銷實為傳銷的違法經營活動的發生,今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針對當前在疆直銷企業分支機構在經營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對直銷市場實行嚴格的監管。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部門負責人表示,目前公安部門已經建立了直銷企業檔案,一方面便于行使監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打擊傳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