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雙碳”為幌子實施傳銷、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
2020年9月,中國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以下簡稱:“雙碳”目標)。“雙碳”目標不僅是技術問題,也不僅是單一的能源、氣候環境問題,而是一個影響廣泛和復雜的經濟社會問題,勢必對今后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我省經偵部門發現不法分子利用“雙碳”目標不對等信息差,打著“雙碳”目標名義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目前不法分子利用“雙碳”目標話題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主要有:
一是傳銷犯罪。不法分子打著“雙碳”目標幌子,以考察、旅游等方式,為傳銷穿上“支持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外衣,實施傳銷違法犯罪。如,不法分子打著“EP環境保護”項目幌子,在自建微信群中,拉人頭銷售虛擬幣層層返利,實施組織傳銷活動。
二是合同詐騙。不法企業謊稱擁有先進的降碳技術(如碳捕集與封存技術、利用生物質能發電耦合CCS技術等)以及新能源技術,向相關企業、個人實施合同詐騙。
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開市。碳交易是指政府將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上限以排放配額的形式分配給每個企業,企業對排放配額自由出售的過程。碳交易操作環節多,專業要求高,必須要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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