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酒業公司因涉嫌傳銷被查:最高被凍結2億元
據“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1月17日,重慶市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重慶寶月窖藏酒業有限公司以其有《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對其作出警告并罰款500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重慶寶月窖藏酒業有限公司在微信公眾號“每一滴15年純糧原漿”及微信小程序“15年原漿”對“景悅豐”白酒進行宣傳及銷售,并設置二級分傭賺錢模式:“1級分享:分銷員A分享給消費者下單購買,分銷員A獲得成交訂單總金額12%的傭金;2級分享:分銷員A發展分銷員B,分銷員B分享給消費者購買,分銷員B獲得成交訂單總金額13%的傭金,分銷員A獲得成交訂單總金額3%的傭金。”形成涉嫌傳銷組織的“人員鏈”和“金錢鏈”,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的行為。
公開信息顯示,重慶寶月窖藏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2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張清。公司原名重慶市巴南區姜家龍洞酒廠,始創于1985年。
中國質量新聞網查詢發現,微信公眾號“每一滴15年純糧原漿”注冊于2021年1月19日,總共發文6篇。2021年6月,該公眾號發布的文章《15年窖藏酒微客招募開始了,分享就能賺錢!》一文所介紹的分享賺錢模式正是被重慶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依據來源。
值得一提的是,酒業涉傳的事件不在少數。貴州省市場監管局2021年公布的全省十大傳銷典型案例中就有2起涉及酒行業,其中貴州創世紀龍耀酒業有限公司為推廣茅臺不老酒,實行“創世紀新零售法”。即參與者在繳納每單1800元后,獲得1瓶零售價為1000元的茅臺不老酒和2瓶四折的同款酒,可以在公司自有APP平臺上寄售,寄售后可獲1950元收益。公司以直推5人為考核標準,按完成銷售業績,分獲主任級經紀人、經理經紀人、總監級經紀人等六種代理資格,并獲不同獎勵。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吳某2、楊某1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2018年4月13日,貴州省黔西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19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其中1人被免予刑事處罰,其余18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
判決書顯示,2015年7月,被告人楊某2在貴州省仁懷市從事茅臺不老酒(建廠30周年紀念版)銷售工作期間,與馮某結識了時任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茅臺保健酒業公司”)市場部副經理吳某1(另案處理)。
后馮某提出以“茅臺保健酒業公司轉型做電商直銷”為幌子,在仁懷市利用其設計的“雙軌制”會員積分返利銷售模式,并通過其提供的“海峽兩岸”網絡銷售系統(××)進行傳銷活動,被告人楊某2與吳某1表示同意。三人遂以銷售茅臺保健酒業公司的“茅臺不老酒”及“海峽兩岸”產品為幌子以上述模式進行傳銷活動。
日前,廣東思埠集團與王老吉品牌合作推出的“嗶嗨啤”啤酒項目因涉嫌傳銷,被河南省獲嘉縣市場監管局向當地申請凍結7家關聯公司賬戶,經法院裁定凍結資金額度達2億元。1月20日,有媒體向思埠集團求證,工作人員否認公司涉嫌傳銷。獲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辦案負責人則告訴媒體,他們是在接到相關舉報后,對“嗶嗨啤”項目涉嫌傳銷展開調查,相關資金已經凍結,思埠集團也已委派律師前來提交相關材料,目前案件正在調查階段。
本文來自:中國質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