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涉網絡傳銷犯罪獲刑,違法所得超百萬
12月20日訊(記者 陳盛鐘 通訊員 鄭夢華)近年來,隨著虛擬貨幣的興起,一些不法分子開始利用其非法從事傳銷活動。相較于傳統傳銷,此類新型網絡傳銷手段更加隱蔽、涉及地域更廣,發展速度更快,涉案金額更大,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昨日,記者從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對一起網絡傳銷案件進行宣判,7名被告人獲刑。
自2019年11月起,被告人宋某某、齊某某、陳某、劉某、王某某、張某某、靳某某經他人推薦,先后加入“AMBC國際實業集團”礦業項目。該項目以經營非洲礦業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投資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發展會員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參加者須購買虛擬貨幣USTD幣充值到個人在AMBC APP軟件上注冊的賬戶進行投資,以此每天獲得固定獎勵。同時,還要發展下線會員,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再以下線會員所投資的業績作為獲得獎勵的依據。
至案發時,上述7名被告人發展會員的人數均達30人以上且層級達3級以上,其中發展層級最多達5級以上,發展會員人數最多達54706人,會員業績最多達23586300個USDT幣,違法所得超百萬元。
城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某、齊某某、陳某、劉某、王某某、張某某、靳某某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其中被告人宋某某、齊某某、陳某、劉某、王某某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120人以上,屬于情節嚴重。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量刑情節及社會危害性等,對宋某某等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至9個月不等,并處罰金,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上繳國庫。后被告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表示,凡以低投入高回報為誘餌引誘投資的,廣大群眾都要特別警惕,切實提高風險防控意識,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視了高風險。謹防違法犯罪行為糖衣炮彈的襲擊,不要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