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拼商城”被罰沒138萬多元:曾因涉嫌網絡傳銷被凍結998萬元
11月8日,中國江西網發布江西省曝光網絡消費十大典型案例,融媒新發現注意到,其中“涉嫌網絡傳銷 廣州一公司被罰138萬余元”引起網友關注。
據案例顯示,廣州某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其開設的“即拼商城”微信公眾號和“即拼”手機APP,以注冊制在上饒發展會員和下線。要求參與人員購買其指定的商品即可獲得管理員資格,并要求管理員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方式,推銷指定商品,形成金字塔結構的上下線關系。當事人根據管理員發展的直接會員和間接會員數量以及發展的會員購買其他商品的金額,計算和給付報酬。
當事人的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的傳銷行為。上饒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8.4505萬元,并處以罰款50萬元,罰沒款合計138.450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即拼商城”運營方就是廣州格調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20年11月24日,上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廣州格調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廣州佳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劉東興涉嫌傳銷一案中,為防止上述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上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6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上述名下價值998萬元的財產或財產性權益。
經查,上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保全申請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九條之規定。法院最終判定,凍結廣州格調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共計616萬元、廣州佳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16萬元、劉東興66萬元。
據天眼查APP顯示,廣州格調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9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為吳桂林,上述行政裁定書被申請人劉東興系該公司監事。2019年曾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該公司軟件著作是“即拼商城平臺”。
廣州佳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4日,注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為楊明超,持股85%,劉偉杰持股15%。該公司網站備案是“甄選電子商務”。
那么,即拼商城為何會涉嫌傳銷呢?據相關媒體報道,即拼推出七人拼團的模式,例如:2號和3號是1號直接推薦,直接推薦收益是150元/人*2人=300元,4—7號是1號間接推薦,間接推薦收益是120元/人*4人=480元,合計就是780元拼團1次,發放一個399元的爆品(自己在后臺選擇的),扣除399元,拼團一次賺錢就是:780-399=381元。
“七人拼團層層裂變的盈利模式,即直推150元,系統滑落120元,七人拼團每個團收益720-900元,區塊鏈技術+溯源技術上幫下扶,互利共贏。”即拼相關人士表示道。
計算:每天成功拼團50次
每天收益:900X50=45000
每月收益:45000X30=1350000
“7人拼團的特色是終身投資399元一次,購買399禮包;成為團長發起拼團,拼團賺錢還有免費的禮包;一次拼團賺錢381元,相當于是自己投入399元的95.49%投資回報率,收益可以成線性增長。”以上即拼商城相關人士表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