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債”亂象:鈺錦因涉嫌非法集資被查,簡兌天衡多級返傭引質疑
2020年5月13日,利州檢察發布《警惕!以“解債”為名的新型詐騙》(鏈接:https://www.gyjcy.gov.cn/lz/article.html?id=15855)一文,部分如下:近日,利州區檢察院辦理一起以“解債”為名義的合同詐騙案,正是不法分子利用群眾急于收回外債的心理實施的犯罪。
截圖自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檢察院官網
經查:2019年1月至8月期間,犯罪嫌疑人苗某對外謊稱其設立的廣元市某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可提供所謂“解債”服務,先后騙取解某等16名被害人的信任,與之簽訂債事服務協議及偽造的重慶某公司委托寄賣合同,并以收取債事服務費的名義詐騙人民幣共計160余萬元。目前,該案已依法向利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利州檢察對該詐騙案中“解債”模式描述是:當債權人無法收回債權時,可與解債公司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先向公司支付所謂的債事服務費,后按月獲得原債權一定比例的返款, 從而實現在一定期限內從解債公司收回全部債權的目的。
關于解債詐騙,捉銷師早有關注,2020年6月13日,捉銷師發布《向鈺錦大數據繳納60萬可“解債”100萬?利州檢察:切忌病急亂投醫》一文,對鈺錦大數據的所謂“解債模式”詳細的介紹。
2021年7月19日,據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公安分局通報顯示,近日 ,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席,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該局依法對鈺錦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立案查,并于2021年7月12日開展收網行動,抓獲敖某勇,張某,朱某春等嫌疑人,現已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全國各涉案地公安機關正在對鈺錦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各地分支機構依法開展查處。
關于“解債”平臺的真實面目,參考以上內容相信網友會有自己的判斷。盡管“鈺錦大數據”涉嫌非法集資已經被蓋棺論定,但是與之類似的平臺卻是層出不窮。
宣傳圖
近日,捉銷師注意到一個名為“簡兌天衡”的APP,其宣稱簽訂“幫扶協議”通過“簡兌APP支付系統”為參與者達到“解債”的目的。
根據簡兌天衡簡兌天衡APP商城統一通用標準版幫扶協議顯示:甲方為重慶簡兌天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為債務人,丙方為市級,丁方為區縣級,戊方為鄉鎮級。
乙方(債務人)可選擇2種幫扶形式:1、現金2%,產品50%的批發價,系統釋放100%互助積分;2、分享直推會員10%,二級5%,及推廣聯盟商家1%,介紹債務鏈1%。另需填寫鄉鎮、分享會員、推廣商家、介紹債務鏈表格。
知情人士供圖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簡兌APP權益、收益按照不同投資額如下:
1、市代理:
合作條件:系統服務費100萬,端口使用費2萬,實繳30%合6000元,其余費用按每個月盈利10%扣取直到扣完為止,對本市轄區內區縣平臺系統管理,開網,一個月內無業績取消資格。
代理政策權益:本區域區縣代理端口服務費30%收益;本區域內系統交易額0.96%;本區域內易貨商城10%純利潤。
直推收益:享有本市轄區縣直推消費的20%;間推10%;直推市代理20.4萬元;原始股5%收益同步。
2、區、縣代理:
合作條件:系統服務費10萬,端口使用費1萬,實繳30%合3000元,其余費用按每個月盈利10%扣取直到扣完為止,對本市轄區內區縣平臺系統管理,開網,一個月內無業績取消資格。
代理政策權益:本區域區縣代理端口服務費30%收益;本區域內系統交易額1.88%;本區域內易貨商城10%純利潤(商戶上線服務費1000元/戶)。
直推收益:直推一人享有消費的20%;間推有5%;直推區縣代理2.2萬元;原始股5%收益同步。
3、鄉、鎮、街道代理:
合作條件:系統服務費3000元,實繳30%合900元,其余費用按每個月盈利10%扣取直到扣完為止,開網一個月內無業績取消資格。
代理政策權益:本鄉鎮轄區內新零售、批發價純利潤50%分紅;本區域內系統交易額6%收益權;本區域內商戶線上線下交易純利潤50%分紅權(。
直推收益:直推一人享有消費的20%;間推有5%;直推鄉鎮代理600元;原始股5%收益同步。
4、推廣員:
合作條件無限制;
代理政策權益:商家入駐平臺,享有交易額的1%收益權。
直推收益:直推一人享有消費的10%收益;間推有5%收益。
根據“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聯合下發的《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第一條也規定了關于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問題: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從以上內容來看,簡兌天衡設置多級別代理資格獲得不同收益,設置直推獎、間推獎等多種收益獎勵,并且以多層次營銷模式引誘代理商“拉人頭”,與現行法規相違背。至于該行為是否涉嫌傳銷,還需等待監管部門最終裁定。
據《幫扶協議》,簡兌天衡由重慶簡兌天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開發,據企查查APP數據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20日,法人周培林持股99%,袁鑫鑫持股1%。
圖片資料來源于企查查APP
另根據知情人士注冊簡兌天衡APP時收到的短信驗證碼顯示發送驗證碼的為重慶鴻源安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經查詢,該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5日,法人周培林持股4%,王卓君持股95%。
對此,捉銷師已將相關證據資料提交至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簡兌天衡,捉銷師將持續關注報道。至于簡兌天衡是否會面臨與鈺錦大數據類似的結局,我們將拭目以待!
本文來自:捉銷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