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聚臣的“圈錢”游戲:11級代理涉嫌傳銷,以股權、數字幣引誘投資,資金盤色彩濃厚
2021年3月2日,一家名叫斯聚臣控股的公司在深圳市舉辦開業慶典和IPO上市啟動新聞發布會,這家公司主營保健品銷售,并且有自己的會員制電子商務平臺。2021年3月至今,斯聚臣已經在全國進行了30多場產品招商會。
其CEO名叫陳奕霖,他持有斯聚臣(深圳)控股有限公司51%的股份,是最大股東。這家公司成立于今年1月26日,這是什么樣的一家公司,剛剛成立就可以啟動上市流程?
“2021最火爆趨勢,消費創富。” “快來上車,一刻都不等。”“錯過一會兒,后悔一輩子。”在代理商們的口中,這是一家業務范圍涵蓋醫療美容、保健品、數字幣、農業等項目的新零售企業。
但斯聚臣從誕生之日起,就一直與傳銷有著扯不清的關系。如今,斯聚臣商城中購買VIP禮包,發展會員可以獲得獎金等營銷模式,讓斯聚臣陷入傳銷“拉人頭”的質疑聲中,隨之而來的,還有向會員兜售股權、虛擬幣等諸多爭議。
解密斯聚臣:上市資質不夠,數字貨幣不具備流通資格
斯聚臣公司總裁陳奕霖
工商信息顯示,斯聚臣(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26日,注冊地位于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上李朗社區平吉大道平朗路9號萬國城B座B13A。經營范圍包括的一般經營項目是植物提取物的技術研發與銷售;光電技術開發與銷售、技術咨詢;第一類醫療器械、機電設備、化妝品、水處理設備的研發與銷售;經營電子商務;國內貿易;貨物和技術進出口業務。許可經營項目是植物提取物的生產、光電產品的生產;第一類醫療器械、機電設備、化妝品、水處理設備的生產;普通貨運;倉儲服務;美容美體,健康保健。
斯聚臣公司官網宣傳,該公司是一家集醫學美容、護膚、化妝品系列和保健養生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的國際化企業,緊密國繞“醫學美容產業”和“大健康產業”發展。
來源:天眼查
從斯聚臣控股的宣傳新聞中我們知道,今年3月初,斯聚臣跟上市孵化公司深圳拉比智庫簽約,進行上市流程,4月19日,斯聚臣舉辦資本市場論壇,據說要跟香港卓航控股集團公司達成戰略合并完成上市。但是微商電商調研調查發現,香港卓航控股成立于2019年1月25日,員工4人,不是上市企業。
上市是股票可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每個證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企業在上市和開始掛牌交易之前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公司上市要求通常需要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溢利是指利潤總額)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00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于3名股東持有等等。從這些上市所需的要求上看,斯聚臣一條都不符合。
另外,斯聚臣還宣稱致力于做中國醫學美容產業的傳播者,推動實現千億規模的美業生態產業鏈。預計在今年建立覆蓋全國的招商及運營體系,完成50000個終端消費者及100家美業專營店體驗館,讓超過99位聯合創始人,每月匯款9800萬元;完善50人運營團隊,建立斯聚臣美業商學院;2022年建立斯聚臣在中國醫學美容產業板塊的行業話語權,完成50萬個終端消費者及500家美業專營店體驗,實現300位城市合伙人,每月2億市場銷售回款。2023年打造醫學美容產業產業集群生態鏈,完成500萬終端消費者及2500家美業專營店體驗館,每月10億市場銷售回款。
可以看出,斯聚臣在布局醫美板塊,但是從該公司經營范圍中,并沒有發現擁有醫療美容資質,據介紹,從事醫療美容機構必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其診療科目當中需要登記有醫療美容科及相關二級診療科目,從事診治的人員需具備醫師資質。由此可見,斯聚臣雖然打著醫美概念,但其是否具備醫美資質尚不明確。
斯聚臣商城中的個人主頁
“我們不是一個單單賣產品那么簡單,賣產品只是我們的冰山一角。更刺激的財富就是斯聚臣公司發行的數字貨幣HZH,升值空間巨大。”斯聚臣會員王女士表示,HZH的升值將會成為巨大財富,但我們登錄斯聚臣商城發現,所謂的HZH數字貨幣,只是斯聚臣商城里的一串數字,目前還不具備流通交易資格。
層級達到11級,鼓吹拉人頭即可年入百萬
很多斯聚臣的會員以“輕消費、0投資、微創業”的噱頭。打著“醫美+大健康+數字資產”的旗號發展會員。
斯聚臣會員禮包(部分)
斯聚臣商城中的會員禮包
微商電商調研按照斯聚臣高級別股東馮女士的指導,注冊成為斯聚臣商城用戶,登錄商城之后找到了VIP界面,該頁面有多個價值1094元的會員禮包,馮女士告訴微商電商調研,花費1094元購買商城的VIP權益卡,就贈送價值1094元的保健品禮包,另外還贈送1094個換股積分,據說這些積分可以兌換股權,還可以兌換數字貨幣HZH。
斯聚臣獎金制度
成為VIP之后,再拉兩個人購買1094元的VIP權益卡,就可以成為一星督導,這時就可以享受天天分紅,滿100元可提現。另外商城里還設置搶紅包活動,每單15元。值得注意的是,每個1094元的會員,在商城里獲得其投入成本3倍的收益之后,就需要再次購買1094元的VIP權益卡。
從馮女士發來的資料,和講解的內容看,真正能夠讓人“賺大錢”的,是購買VI權益卡后的多種“玩法”獲得的獎勵,具體如下:
首先是分享獎,也被稱為直推獎。每推薦成功一個1094元VIP權益卡,可得200元的分享獎。馮女士給微商電商調研計算了一下,怎么樣才能“年入百萬”:“假如分享10個人,一個月內每人復購1次,自己就可以得到2000元的分享獎,一年就能賺24000元,如果一個月內每人復購10次,那就可以得到20000元的分享獎,一年就能賺24萬元。那如果分享了50個人,一個月每人復購一次得分享獎10000元,一年輕松賺12萬,一個月每人復購10次得分享獎10萬元,一年輕松賺120萬。”
然后是績效分紅獎,VIP推薦2個VIP成為一星督導,可以在每個一星督導產生的業績中拿出65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一星督導推薦2個一星督導就晉升為二星督導級別,可以在每個二星督導產生的業績中拿出55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二星督導再推薦2個二星督導,就可以晉升為三星督導級別,可以在每個三星督導產生的業績中拿出45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三星督導再推薦2個三星督導就晉升為四星督導級別,可以在每個四星督導產生的業績中拿出40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四星督導推薦2個四星督導就可以晉升為五星督導級別,可以在每個五星督導產生的業績中拿出30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五星督導推薦2個五星督導就晉升為六星督導級別,可以在每個六星督導產生的業績中拿出20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
這個績效分紅分到6級還沒有結束,接下來的還有管理績效分紅,六星督導再推薦2個六星督導,還可以晉升為主任級別,可以在每個主任產生的業績中拿出10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主任再推薦兩個主任,就可以晉升到經理級別,可以在每個經理產生的業績中拿出8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經理再推薦3個主任,則晉升到總監級別,這時候就可以拿到全網業績每單6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的獎勵。總監再推薦4個主任,就晉升為總裁級別,這時候就可以拿到全網業績每單5元放進獎金池,進行平均分紅的獎勵。總裁再推薦5個主任,就可以晉升到董事級別,這時候就可以拿到全網業績每單3元放進獎金池,作為平均分紅的獎勵。
斯聚臣招商會
下一個獎勵是團隊績效獎,據馮女士介紹,這個獎勵中四個級別的大使可以拿無限代的平級、高級別的15元獎勵。發展1個VIP,自己的小市場業績達到了1094元,就成為了一級大使,每套VIP可享受50元的補貼。發展10套VIP,小市場業績10940元,成為二級大使,每套VIP享受100元補貼,發展100套VIP,小市場業績達到10.94萬元,成為三級大使,每套VIP享受150元補貼,賣500套VIP,小市場業績54.7萬元,成為四級大使,每套VIP享受200元補貼。另外,如果代理有自己的工作室,還可以申請成為服務中心,成為服務中心后,一單VIP還享受50元的補貼。
專家解析:典型涉嫌傳銷,圈錢風險極大
很多網友質疑斯聚臣涉嫌傳銷,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對于斯聚臣的營銷模式,微商電商調研采訪了一位行業內為多家公司設計過制度的專家,他表示斯聚臣的商業模式層級高達11級,傳銷色彩濃厚。雖然在字面上把門檻費稱為VIP禮包、把拉人頭稱為分享會員、把多層次、團隊計酬描述成為績效分紅,尤其是VIP獲得三倍收益之后需要復購,而且復購計酬的機制誘導投資人不斷復購,這具有濃厚的資金盤色彩。“該模式的獎金定撥比達到70%以上,外加搶紅包等不確定性支出,如果沒有源源不斷的新人加入和新錢涌入,最終必定會崩盤。”
另外,斯聚臣打著數字資產概念,但是其虛擬貨幣HZH只是自有商城里的一個界面,所謂的通證積分只是一串數字而已,尚不具備任何變現能力,且該行為與當前政策法規沖突明顯,有資金盤嫌疑。“積分兌換通證、股權的概念,已經被無數個圈錢項目采用,甚至一度成為非法虛擬貨幣的代名詞,至今未有真正實現應用變現的案例,而涉嫌圈錢、非法集資、詐騙的案例卻屢見不鮮,至于股權,該項目是否具備合法銷售股權的資格尚不明確。
2018年4月2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查處以直銷名義和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實施傳銷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指出從2018年5月起,總局將組織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查處以直銷名義和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實施傳銷違法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
微商電商調研提醒廣大投資者,一定不要被斯聚臣天花亂墜的宣傳和看上去穩賺不賠的模式蒙蔽雙眼,因為看上去越美好的東西,往往越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