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坑你踩過嗎?淄博公布化妝品“雷霆行動”十大案例
按照黨史學習教育為民辦實事要求,淄博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市場監管在身邊、貼心惠民辦十事”活動,持續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雷霆行動”,針對過期化妝品、兒童化妝品、化妝品標簽標識等進行專項檢查,深入踐行“人民藥監為人民”理念,全面摸清存在的風險,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壓實化妝品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為有效震懾化妝品違法違規行為,普及化妝品安全知識,提高消費者安全用妝意識,現公布10起化妝品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一、周村某美容館銷售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案
周村某美容館銷售不符合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銷售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所生產的化妝品和銷售化妝品標識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有關規定。處罰如下:
1、警告;2、沒收涉案產品;3、責令停止經營煥顏二號霜;4、罰沒款共計37692.00元。
二、淄博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管理義務案
淄博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市場開辦方對化妝品經營者未能做到定期檢查和管理的義務,其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構成了未履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檢查、制止、報告等管理義務的違法行為,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決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罰款46000元整,上繳國庫。
三、張店區某日用百貨商行經營未加貼中文標簽的進口化妝品案
張店區某日用百貨商行經營標簽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化妝品,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經營未加貼中文標簽的進口化妝品違法行為。依據《條例》規定進行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涉案化妝品共計29件;
2.罰款11000元,上繳國庫。
四、淄川某化妝品經營部經營無中文標簽化妝品案
淄川某化妝品經營部經營無中文標簽化妝品,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
1、警告;2、沒收違法經營化妝品;3、罰款10000元;4、沒收違法所得198元。
五、博山某家政服務部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案
博山某家政服務部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
1、沒收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3盒;2、沒收違法所得350元;3、并處罰款10000元。
六、周村區某化妝品經營店銷售不符合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
周村區某化妝品經營店銷售不符合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為,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4194元;2、并處違法所得3倍的罰款12582元。罰沒款共計16776元。3、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七、臨淄某養生館經營未備案的進口普通化妝品案
臨淄某養生館經營未備案的進口普通化妝品。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依據《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給予:
1、沒收違法經營的未備案的進口普通化妝品19瓶/盒;2、并處16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3、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八、桓臺縣某超市未嚴格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2021年4月22日,桓臺縣某超市在執法人員檢查時提供不出有關查驗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情況、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等的進貨查驗記錄以及相關憑證。并在下達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書》后,仍未嚴格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依據《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警告;2.并處罰款18000元。
九、沂源縣某百貨商店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案
2021年4月16日,沂源縣市場監管局對某百貨商店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貨架上擺放著待售的11種化妝品超過了使用期限,該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構成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依據《條例》等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處罰如下:1.沒收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2.罰款27000元,上繳國庫。
十、高青縣某美容養生館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案
高青縣某美容養生館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構成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
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如實提供了相關證據材料,符合可以減輕處罰的情形。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等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1.警告;2.并處罰款3000元,上繳國庫。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劉磊 通訊員 韋夫芝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