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驛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被處罰50萬元
近日,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杭州驛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傳銷行為”被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錢塘新區分局處罰50萬元。
據杭錢塘市監處罰〔2020〕0243號顯示,當事人策劃了一種牙齒美白貼面技術培訓加盟、牙齒美白產品新零售的營銷模式,制定了加盟政策及具體加盟流程。 當事人自2019年10月起招募代理進行培訓。代理通過繳納加盟費取得公司代理人資格,繼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級關系。不同級別的代理人按相應加盟費比例獲得返利和推薦獎勵。當事人設定4個層級的代理,分別是合伙人、董事、總監、加盟商。
在實際經營中,當事人將上述加盟政策進行調整,即繳納給當事人25800元即可成合伙人級代理,同時獲得牙齒美白貼面技術培訓及發展他人資格。當事人只對接合伙人級代理人,合伙人級代理人可以發展合伙人級、董事級、總監級及加盟商級的代理人。 當事人設定以下返利及推薦獎勵: A.直接推薦返利。
合伙人直接發展下線獎勵50%;董事直接發展下線獎勵40%;總監直接發展下線獎勵30%;加盟商發展下線獎勵20%。 B.間接推薦返利。合伙人名下董事發展下線,合伙人獎勵10%,董事獎勵40%;合伙人名下總監發展下線,合伙人獎勵20%,總監獎勵30%;合伙人名下加盟商發展下線,合伙人獎勵30%,加盟商獎勵20%;董事名下總監發展下線戶,董事獎勵10%,總監獎勵30%;董事名下加盟商發展下線,董事獎勵20%,加盟商獎勵20%;總監名下加盟商發展下線,總監獎勵10%,加盟商獎勵20%。 C.全球合伙人分紅制度。
公司每月拿出總銷售額的5%進入分紅池。對象是合伙人,要求累計完成200萬業績,成為全球合伙人。根據累計業績完成的數量,進行獎勵分配。 D.推薦獎勵:會員費的4%(即合伙人A發展了B,B發展了C,合伙人A可獲得會員費4%獎勵,即1032元)。 截至案發,當事人共發展代理人87名,共有4層級。
據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自述,所有加盟費及開支均通過其個人建設銀行賬戶。根據調取當事人及其發展的合伙人、董事的涉案資金銀行流水,截止2020年11月12日,當事人已發展87名代理,收取代理加盟費共計1556700元。因當事人所收取的加盟費還用于支付培訓耗材、房租及其他運營費用,且僅由當事人法定代表人祝旻個人賬戶收取,故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第一款“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鑒于當事人在檢查前已停止上述行為,案發后能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
參照《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及第十五條“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 一、罰款人民幣50萬元。
據天眼查APP顯示,杭州驛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9日,注冊資本 為50萬,法定代表人是祝旻,持股65%,薛強持股10%,蒲江波持股10%,杭州叁艾克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持股10%,許冠國持股5%。其官網微博名為“YIHOO口腔美學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