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00多萬元 發展下線400人“中國一川”傳銷案一名骨干獲刑
8月7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傳銷案,該傳銷組織打著投資理財的名義實施網絡傳銷活動,被告人劉某加入該組織后,積極發展下線,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經審理查明,2014年被告人劉某經趙某介紹加入中國一川(澳門)國際有限公司,購買、推銷該公司理財產品“一幣”,通過積分返現、發展下線抽取提成等方式在平魯地區獲利并發展會員。
經調取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對中國一川(澳門)國際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的鑒定資料及對該資料光盤中數據的提取,發現被告人劉某為平魯區中國一川傳銷活動的金字塔模式的頂端,包含本人在內共7級,共有下線會員400人,實際投資初始本金合計10475000元。被告人劉某凈獲利為7351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組織、領導以投資及能獲利的方式,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人員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被告人劉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伍萬元;被告人劉某違法所得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