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無中文、無檢驗檢疫報告化妝品 海口兩家化妝品店被查處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21日消息(記者 蒙健)根據相關規定,進口化妝品取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后,方可銷售、使用,同時進口化妝品成品的標簽標注應當符合我國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近日,海口市兩家化妝品店因銷售無中文標簽、無檢驗檢疫證明的化妝品被依法查處。
據介紹,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線索移送函了解到,2020年11月29日,上海芳美妍商貿有限公司在某網絡平臺銷售的雅詩蘭黛特潤凈化(100ml)無中文標簽。經調查了解,上海芳美妍商貿有限公司實際經營地和倉庫所在地,均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鳳翔路鳳翔橋小區李婉商行5樓。該公司所有事務均由法定代表人孫某博負責,無其他員工。
隨后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介入調查發現,孫某博銷售的上述化妝品,是從深圳那邊找人購買的,無法提供供應商的資質材料,且其銷售的上述化妝品為進口化妝品且無法提供檢驗檢疫報告。據孫某博稱,他所銷售的上述化妝品共進貨2瓶,銷售2瓶,銷售金額為2瓶共計1798元。
4月19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執法人員對海口龍華秀名堂化妝品店(劉桂秀)展開調查。經調查發現,該店內的無中文標簽產品為進口化妝品,無法提供上述產品相對應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據經營者劉某秀稱,上述無中文標簽化妝品是2020年購買的,因是個人經營,沒有做購銷記錄。
因銷售未經檢驗進口化妝品,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相關規定,近日,上海芳美妍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博被依法予以沒收違法所得1798元,處違法所得三倍罰款1798×3=5394元,罰沒款共計7192元;對海口龍華秀名堂化妝品店沒收未經檢驗的進口化妝品34瓶/盒/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