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原始股”引巨額罰單:祥天控股(集團)因涉嫌傳銷被罰沒9500多萬元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則題為《祥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石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二審行政判決書》(以下簡稱:《二審行政判決書》)。
據《二審行政判決書》顯示,原告祥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天公司)訴被告石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石門市監局)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一案,湖南省澧縣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于2020年12月15日作出(2020)湘0723行初139號行政判決。祥天公司不服該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澧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原告祥天公司由周劍和周登榮共同出資,于2010年7月19日設立,住所地為北京市房山區良鄉凱旋大街建設路**-A768定代表人為周劍。2019年3月11日,祥天公司變更住所地為湖北省咸寧市咸寧高新橫溝橋鎮付橋村,2019年6月6日變更法定代表人為鄭鈞。原告祥天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開始通過設立在美國的“祥天能源集團”(XTEnergyGroupInc)以股權轉讓授權的方式將其股份授權給王燕杰,王燕杰在未獲得國家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批準的情況下向不特定公眾銷售“原始股”為公司募集資金。
原告祥天公司在其控制的網站、微信公眾號、微信群上宣傳祥天股票即將在美國納斯達克主板上市,購買原始股將會在上市后獲取巨大收益的宣傳內容,向社會發布投資信息,形成一定的層級關系,組成了銷售網絡,吸引社會公眾購買該公司宣傳的“原始股”。原告祥天公司采用了多層代理報單的銷售模式,每一層按一定的區間差價從下層發展的人員的業績中獲取無特定比例的區間差價收益。銷售時以1.1萬元至2.5萬元/單(1190股)的價格從上至下分層級分區間價格逐級報單銷售,新加入者需另繳納600元的開戶費,直接推薦新的會員加入可得10%的推薦獎勵。2018年4月開始至2019年7月期間,王燕杰本人及其下層代理按照時任原告祥天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劍的安排轉入其指定賬戶“原始股”銷售報單資金共29772.0859萬元。
2018年5月開始至2019年6月,江潔及其下線人員共轉入王燕杰在中國農業銀行6228481732346969113賬戶、王燕杰在中國建設銀行6217000150000143435賬戶“原始股”銷售報單資金24777.2326萬元。
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蔡開燕及其發展的下線人員共計轉入江潔的6228480478533112577賬戶、中國建設銀行6214663760680615賬戶“原始股”銷售報單資金2083.2109萬元。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倪永珍及其發展的下線人員共計轉入蔡開燕中國農業銀行6228481006388435964賬戶、中國農業銀行6228480018604701575賬戶、中國工商銀行6212260200123328250賬戶、中國建設銀行6021000089707賬戶“原始股”銷售報單資金5312.7756萬元。石門縣會員涂玉秀于2019年4月結識了倪永珍,并于2019年4月17日以2.1萬元/單的價格購買了2單“原始股”成為其下線股東會員,其通過自己名下的中國工商銀行6228198000924賬戶向倪永珍在中國建設銀行6217001630036007326賬戶交納了“原始股”報單資金4.2萬元。以上共計61949.9505萬元。
被告石門市監局于2019年5月10日對原告祥天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通過對原告公司網站、公眾號信息取證并公證、調取涉案人員的詢問筆錄、銀行交易記錄查詢等調查,收集了相關證據,于2020年1月20日對原告祥天公司作出石市監行告字[2020]003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原告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當日通過郵寄方式予以送達。原告收到該告知書后,申請聽證。被告于2020年4月8日召開聽證會,原告到會并進行了陳述和申辯。
被告石門市監局認為原告祥天公司的陳述和申辯的理由不能成立,于2020年4月27日作出了石市監行處字[2020]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一)責令當事人停止傳銷違法行為;(二)沒收違法所得9320.780896萬元,并處罰款200萬元上繳國庫。
另查明,江潔等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湖北省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該案現已偵查終結并由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檢察機關以非法經營罪向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最終,石門市監局作出的石市監行處字[2020]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處罰適當。原判駁回祥天公司的訴訟請求,處理正確,本院應予維持。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受理費50元,由祥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據天眼查APP顯示,祥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9日,實繳資本為5008萬元,毛華擔任法人,周登榮持股30%,鄭鈞持股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