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女子因傳銷騙至北海欲輕生 民警傳喚涉傳人員遭襲
4月9日,銀海區檢察院批準逮捕一起襲警案件。
3月27日21時許,北海市公安局電建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出警處置一女子準備在僑港海灘輕生跳海的指令,馬上指派一名民警和一名輔警出警處置,民警找到該女子張某后,得知該女子是被劉某因傳銷騙至北海。
民警在歡樂海灘一停車處找到劉某,在現場傳喚涉嫌傳銷的劉某時,遭與劉某一起的女子韓某大聲質問、手機砸臉,抗拒民警執法,并持玻璃瓶毆打民警頭部,導致其頭部、手部受傷。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手段對正在依法執行警務的人民警察、輔警進行人身攻擊,阻礙人民警察執行公務,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襲警罪,遂決定對韓某批準逮捕。
法條鏈接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
(《刑法修正案(十一)》 第三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