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源APP連載二:涉嫌傳銷!蜜源(廣州)新媒體公司被凍結資金3000萬元!
上篇報道,小編揭露了拉人頭,割韭菜的蜜源APP是如何收割大學生的?在4月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對外披露了一起涉及傳銷的行政裁定書。小編在該裁定書上看到,蜜源(廣州)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被凍結了3000萬元的資金。
截圖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據《其他行政裁定書》顯示,申請人漢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被申請人蜜源(廣州)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一案中,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請求凍結被申請人蜜源(廣州)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設立的支付寶賬戶、在中國建設銀行廣州海珠支行設立的賬戶(賬號為4405××××0356)、在招商銀行廣州同和支行設立的賬戶(賬號為1209××××0302)內的資金共計30000000元。
本院經審查認為,漢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據此,依照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裁定如下:
凍結被申請人蜜源(廣州)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設立的支付寶賬戶、在中國建設銀行廣州海珠支行設立的賬戶(賬號為4405××××0356)、在招商銀行廣州同和支行設立的賬戶(賬號為1209××××0302)內的資金共計30000000元,凍結期限為一年。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不知從何時起,社交電商與傳銷,似乎搭上了某種曖昧的關系,外行人難以鑒定,內行人笑而不語。蜜源APP這原本是一家自稱以內容導購為主的社交電商APP,卻屢被質疑涉嫌傳銷。到底為何?
用戶超兩千萬,GMV數據亮眼, 邀請碼就是利益鏈
作為一個在社交電商市場上“小有名氣”的社交電商平臺,蜜源目前所取得的成績頗為亮眼。公開資料顯示,蜜源是一家2017年7月正式上線的社交電商內容導購APP。匯集大量淘寶商品優惠券,用戶可先領券,再跳轉至淘寶及各大購物平臺下單,同時通過社交關系鏈對商品進行傳播銷售,獲得返利。蜜源三年來共擁有2000萬+用戶,創造了269億的GMV。最近,蜜源在官方通稿中表示,“2000萬用戶認可支持”、“幫助用戶省錢1106億”。不知道蜜源APP一年能否賺1000億,或者說通過拉人頭賺到了多少利潤。小編從多名蜜源用戶處了解到,如果沒有邀請碼,用戶無法注冊蜜源。而每個邀請碼所屬特定的團隊。當用戶A通過在群聊、朋友圈發布各種商品的優惠鏈接,邀請更多的人通過蜜源購買商品,如果用戶B通過鏈接下單,那么用戶A也可以獲得不同額度的傭金。
號稱“無限級傭金”涉嫌傳銷
“管道、躺賺、無線級”這些詞語是不是很熟?賺錢的路子也就很清晰了,那就是拉人頭、擴建團隊。小編在互聯網了解到蜜源成立至今,蜜源進行過6次股東變更,其中作為歷史股東與歷史法人代表的郝占領兩進兩出,并且與此前運營模式被認定傳銷的花生日記股東郝占領同名同姓。當年花生日記處以7450萬行政處罰,這樣看來,蜜源“元限級傭金”就不足為奇了。當時中國網財經還報道了題為《蜜源APP發展在校大學生“拉人頭”賺錢:號稱“無限級傭金”被質疑涉嫌傳銷》一文,文中直接提到了蜜源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模式。
運營商提供的各級晉升圖
蜜源APP因“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被工信部通報
就在蜜源被質疑涉嫌傳銷的同時,蜜源又爆出侵犯用戶隱私。12月21日,工信部網站發布關于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2020年第七批),蜜源因為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赫然出現在名單之中。對此,蜜源方面承認確實存在違規的問題。
在行業標準還沒有得到統一的情況下,社交電商平臺并不能只顧著打擦邊球,而是要堅守行業自律,恪守遵紀守法原則,方能為廣大消費者樹立一個正向發展、真正實惠的平臺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