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查獲肖某涉嫌領導傳銷罪,被依法拘留!
2016年至2017年間,肖某、任某向姚某、蔡某、趙某、付某等人進行投資小回本快的投資推廣,投資49800元回報6000元,發展他人投資一單49800元提成5800元,發展人數達到27人可以進行二次提成9000元,發展人數達到3*27人進行三次提成3*5000=45000元,姚某、趙某、付某被這高額回報所吸引,紛紛投資49800元,血本無歸。
2019年,息縣警方接到姚某報警后,經偵部門通過分析,認為此案符合以拉人頭為手段,組成金字塔形人員網絡,從參與者的投入中抽取提成、發展下線、層層抽取利潤的傳銷活動特征,肖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查明上述真相后,息縣警方及時將肖某上網緝捕。一直以來,辦案民警始終沒有停下緝捕的步伐。日前,民警通過大量分析研判,獲悉肖某就潛藏在深圳市龍崗區。2021年1月13日,偵查員徐文璽、周亞明直奔深圳,在當地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成功將肖某抓獲歸案。目前,肖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5個傳銷慣用伎倆
傳銷有5個慣用伎倆,市民一旦發現疑似傳銷行為,就要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伎倆一
傳銷組織極力鼓吹“傳銷能使人迅速發財致富”,但加入者交納成百上千“入門費”或高價購買毫無用處的商品后,到頭來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伎倆二
傳銷組織者擅長胡吹亂侃,花言巧語,他們往往把傳銷說成是“加盟連鎖”“網絡銷售”“電子商務”等,不擇手段誘騙他人交錢入伙。
伎倆三
傳銷組織以上課、培訓、開會等名義,租用民宅對新加入者進行集中封閉強制“洗腦”,傳授種種騙人牟財方法。
伎倆四
傳銷組織者擅長利用親情、鄉情、同學情,把善良的人民騙到人地生疏的異地,騙其入伙,稍有反抗,就采用恐嚇、威逼、控制人生自由等非法手段,迫其就范。
伎倆五
傳銷組織者為了擴大團隊,竭力逼迫參加者發展下線,極少數上線頭目從下線人員身上獲取大量血汗錢,絕大多數下線人員損失慘重,血本無歸。
警方提醒,一旦發現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義,要求交錢加入或發展人員加入,發展后可以提成,并許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額回報等情況時,一定要提高警惕,發現傳銷和變相傳銷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