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 桐城警方發布通告
關于吳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的通告
桐城籍吳某等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已被桐城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吳某等人以炒作數字(虛擬)貨幣為名,引誘他人不斷發展下線,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二、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參與或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屬于違法行為。吳某團伙中理事及以上層級人員,限于2020年11月15日之前主動到桐城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投案并如實供述,爭取從寬處理;
三、吳某案件有關參與成員,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銀行交易流水等相關書面材料到本人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如實陳述相關情況;
四、凡是反映情況、表達訴求的,都應當依法理性進行,不得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網絡傳銷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危害社會穩定,參與網絡傳銷活動是違法行為,廣大人民群眾要理性投資,不要盲目參與網絡傳銷活動。
特此通告
桐城市公安局2020年11月3日
(來源:桐城公安微信公眾號)